中标
北京局集团公司国家轨道衡计量站北京分站新景矿三道轨道衡大修项目采购数字传感器等物资公开询价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kys-gdh-xjcg-2023-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工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北京局集团公司国家轨道衡计量站北京分站新景矿三道轨道衡大修项目采购数字传感器等物资公开询价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京局集团公司国家轨道衡计量站北京分站新景矿三道轨道衡大修项目采购数字传感器等物资公开询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KYS-GDH-XJCG-2023-002)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自 2023  11  1  2023  11  6(北京时间止。

序号

标段号(如有)

包件号

物资名称

中标候选人名称

推荐顺序

1

 

A01

数字传感器等

邯郸市华鑫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1名

2

 

A01

数字传感器等

河北伟业计量衡器有限公司

2

3

 

A01

数字传感器等

湖南美华称重设备有限公司

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函,逾期将不再受理。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实行实名制,异议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2.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人名称:北京局集团公司计量管理所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16号      

人:  王工               

联系方式:  023-26191359         

电子邮件                     

 

     202311月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