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改革发展专题片制作】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2023083011543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慎风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fz-20230830115439
项目名称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改革发展专题片制作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公开) 
采购单位名称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8-30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9-07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改革发展专题片制作
 
项目编号:
 
 
采购人: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改革发展专题片制作
1.2项目编号:
1.3采购人: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
1.4采购方式:本次采用询比采购,采用采购公告的方式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需响应供应商进行响应报价并提供响应文件。
2.采购范围
2.1定位
此宣传片是针对山东良庄有限公司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纪实的宣传片
2.2 主要内容
记录展现良庄面对困难、挑战,领导班子肩负使命,良庄人不畏艰辛迎来发展新机的中心思想,开展实现宣传片摄制方案。
2.3 成片要求
2.3.1宣传片总时长不低于10分钟
2.3.2原始画面采用4K标准拍摄,成品视频尺寸1920*1080像素分辨率,可在电视、网络上发布传播。
2.3.3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图像无明显杂波。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2.3.4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2.3.5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制作,最后数字成品以网络传输形式提供给采购人,予以确认。
2.4 服务期限
提交成果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拍摄、剪辑完毕形成审阅稿交采购人,成片在采购人提出修订意见后3日内交付。
3.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业务、大型庆典活动策划、影视拍摄等;
3.3 人员要求
3.3.1总导演:须全程参与本项目的拍摄工作及后期制作,需具备同类项目宣传片的实战经验。
3.3.2拍摄人员:至少十名,且本项目的摄影师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应全程参与本项目的拍摄工作。有拍摄同类项目宣传片的成功经验和案例。
3.3.3后期制作:负责摄制工作的总体联络和综合协调,须全程参与宣传片的拍摄制作。
3.4设备要求
应提供拍摄所需的专业数字电影摄影机;与摄影机匹配的专业电影镜头;与摄影机匹配的专业电影脚架及云台、无人机以及专业的电影高色温灯光等设备。
3.5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4. 获取采购文件
4.1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9月6日11点止,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注册账号(客服电话:4006210777-1,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于页面右上角“工具下载”中下载“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中报名后方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有意参与者,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办理需登陆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干将APP”并注册账号,登陆干将APP后,申请CA数字证书,申请成功后登陆电子招标平台绑定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CA办理”及“服务中心”。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数字证书申请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4006210777-2,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5. 响应文件提交
5.1 本项目为电子采购,提交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本章4.2规定。
5.2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6日11:00(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xy.minegoods.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响应供应商可登录后在“服务中心”下载“操作手册”。
5.3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 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
6.2 于2023年9月6日11:00在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线上开启响应文件。
7.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慎风 18953896670
8、时间安排
8.1 采购人一次采购公告设置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7日11:00分。
8.2 一次公告第一轮报价时间作为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6日11:00。潜在响应供应商需在2023年9月6日11:00前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获得采购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视为报名成功。
8.3 2023年9月6日11:00前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的单位不少于3家时,采购人开启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的响应供应商需提交报价,视为响应成功,未提交响应报价,视为放弃。
8.4 2023年9月6日11:00前提交响应报价及响应文件的单位少于3家时,视为一次公告采购失败,采购人将发布二次公告。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详见采购文件
2
项目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3
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文件
4
项目地点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
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文件
8
计划工期
祥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9
质量要求
祥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10
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采购文件
11
踏勘现场
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所发生的自身所有费用。
12
响应供应商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
获取响应文件后3日内
13
采购人书面澄清疑问或异议的时间
收到疑问或异议3日内
14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以及采购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15
偏离
不接受偏离
16
分包
不允许
17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成交供应商的承诺与响应文件澄清资料
18
最高响应限价
13万元

19
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
20
响应报价的要求
1.该报价应是供应商正确、全面完成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
2.固定总价报价。要求响应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执行一般计税方法。
3.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21
采购文件有效期
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算起)
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逐页签盖响应供应商电子章及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人名签章。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包括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3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齐全。
24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25
谈判程序
/
26
谈判评审小组的组建
谈判评审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7
是否授权谈判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成交供应商公示
公示
29
履约担保
/
30
合同签订
/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形式评审标准
响应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详见采购公告
2.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响应内容
符合采购公告
工期
符合采购公告
响应有效期
90日历天
权利义务
符合合同条款
采购人要求
符合第五章要求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谈判评审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评审通过后,所有合格响应供应商再进行两轮报价,响应报价最低为成交候选人,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初步评审标准
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谈判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3.1.2 响应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1)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2)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谈判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响应报价评审
谈判评审小组发现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价,否决其响应报价。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评审小组不接受响应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谈判评审小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评审小组的要求。
3.4 评审结果
3.4.1谈判评审小组按照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4.2 谈判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合同编号:
 
 

 
 
 
 
宣传片制作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改革发展专题片制作
委 托 人: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
受 托 人:
签订地点: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委托人(全称):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
受托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托人接受委托人委托,就《良庄矿业企业改革发展专题片》项目宣传片制作事宜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内容及周期
1.1 详细制作容:全面展现良庄矿业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文明发展成果。通过视频高清拍摄、后期剪辑、采访、AE制作等手法,使专题片井井有条,重点鲜明。从而欣赏性更强,更到位的解读企业,让人对企业有一个非常良好的印象和了解。
1.2 项目周期: 至 ,共计    天。
1.2.1 非受托人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工期顺延。
1.2.2 非受托人原因增加的合同外工作量,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工期相应延长。
1.2.3 若一方提出延长委托期限要求,须在委托期限届满之日前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条    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2.1 合同总价: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 6 %);不含税价格      元;税额      元。
2.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毕,宣传片制作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下述账户。
2.3 付款时限及比例:甲方挂账后,六个月内付款,结算合同总金额的90%,留取合同总金额的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息付清。                                    
2.4 委托人支付每期款项前,受托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委托人凭发票(收据),否则委托人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    项目实施
3.1 委托人资料交割
3.1.1 委托人应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提供本项目制作所需资料。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资料后应及时审核其完备性,如在收到委托人资料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未向委托人书面反馈审核意见,则视为委托人提交资料符合本合同及受托人要求。
3.1.2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中,受托人在经过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项目制作需要对委托人的资料进行修改及增删,双方均须对最终所采用的资料签字确认。
3.1.3 如委托人在确认上述资料之后,对原定资料做出调整,则受托人将在接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制作,并按照重新确认的资料,与委托人重新确定项目交付时间。因此发生的全部制作费用,委托人参照受托人报价清单在本合同报价标准范围内据实进行结算。
3.2 创意确认
3.2.1 受托人须在收到委托人首付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交制作策划方案和制作脚本。委托人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上述脚本和方案提交修改意见,受托人收到委托人修改意见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根据委托人意见修改反馈。委托人授权代表人须对双方最终确认的脚本和方案签字确认。
3.2.2 如委托人在确认脚本创意之后,需对原定脚本做出调整,则受托人将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立即停止制作,并按照调整后确认的脚本,与委托人重新确定项目交付时间。因此发生的全部制作费用,委托人参照受托人报价清单在本合同报价标准范围内据实进行结算。
3.3 项目制作
自首付款到位且委托人提供项目资料齐全之日起,受托人开始按委托人确认方案进行制作,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进行任何调整和修改,否则委托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追究违约责任。
3.4 受托人成立专属项目组进行专业制作,并由专业制作负责人参照委托人意见把握作品的整体风格。
3.5 项目验收
3.5.1 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完整资料并在收到首付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制作内容,自行约定)完成本项目的制作工作。
3.5.2 项目制作完成后,受托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予以验收。
3.5.3 如果需要修改,则委托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受托人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双方重新确定交付时间。
3.5.4 受托人应在各项工作进行完毕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委托人进行验收。委托人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3.5.5 双方在制作流程中一般以书面形式收发的资料视为有效确认,特殊情况下,以电子邮件形式收发资料也可作为有效确认依据。
3.5.6 制作全部完成,委托人验收合格,受托人向委托人交付项目成品,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全部制作费用,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支付的全部费用后,则受托人将委托人交付的全部资料返还委托人。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4.1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4.1.1 委托人须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受托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如委托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5  工作日以上,则受托人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的项目交付时间相应顺延;如委托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5  工作日以上,则委托人与受托人重新确定本项目的交付时间。
4.1.2 委托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受托人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须按受托人所耗实际工作量向受托人支付返工费。
4.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委托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时,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委托人单方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  7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通知发出之日起视为受托人同意解除合同,委托人应根据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4.2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4.2.1 受托人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人交付项目如下成品:
成品视频尺寸1920*1080像素分辨率,可在电视、网络上发布传播。                                             
宣传片成品格式:以MPG(MP4)视频格式                                          
4.2.2 受托人应对制作的项目作品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补充或修改。
4.2.3 受托人保证按合同规定时限完成项目工作。因受托人修改工作等因素造成阶段进度延误的,受托人必须尽力保证项目最终交付的时间和质量。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5.2 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5.3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约定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另一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5.4 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六条    版权
6.1 在本合同项目制作过程中,受托人制作的原始资料、未完成的作品及其他一切非最终完成作品的版权归受托人所有,受托人承诺,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得将以上未完成品向第三方披露及使用;最终产品版权归委托人所有。
6.2 双方均负有对所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作品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委托人为制作所提供给受托人的资料、文书、图纸等如果涉及任何第三方之权利,委托人应当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向受托人做出书面说明;本合同一经签署,即视为委托人对其所提供给受托人的资料、文书、图纸等作为本合同项目制作的内容,不会涉及侵犯第三方的权益。对由上述资料、文书、图纸等可能产生的侵权责任,将全部由委托人承担。
6.3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该方当事人须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连带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禁止转让
本合同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第八条    通知联系
合同各方签署页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信息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一方送达信息发生变更未按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未履行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有效送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由于受托人制作错误或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相应减免除制作费用等,受托人应承担由此造成委托人实际损失,并应根据合同价款的  1  %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9.2 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交付时间延误,每延误一天,受托人向委托人支付合同价款    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7  个工作日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受托人须返还委托人全部制作费用,赔偿委托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并依据合同价款的 1 %支付违约金。
9.3 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如因受托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则受托人应双倍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预付款。
9.4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执行。
9.5 若因受托人原因侵犯其他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纠纷及责任由受托人自行承担,受托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处罚等。如因受托人侵权导致委托人损失、委托人被诉或者委托人先行赔付的,受托人应当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委托人先行支付的费用)。
 
第十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10.1 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由于受托人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委托人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委托人有权向受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受托人时生效。
(2)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擅自向第三人转让该委托服务,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10.4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须采用书面形式;
10.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2)   种方式执行。
(1)向 合同签订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条款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十四条    其它
14.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4 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  4  份,乙方  2  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补充条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日期
 
日期
 

 
 
=
 
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1.符合采购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1.响应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报价单
4.响应报价明细
5.服务方案
6.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7.资格审查资料
一、响应报价函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含税总价响应此项目,税金人民币(大写)            (¥)             ,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报价单
(4)响应报价明细;
(5)服务方案
(6)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7)资格审查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函为准。
3.我方承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按时开展工作;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                      (其他补充说明)。
 
 
响应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响应供应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响应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三、响应报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总报价
含税:大写:                       小写:             
工期承诺
 
项目负责人
 
响应有效期
 
其他声明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注:
1.报价中如有优惠应含在报价内。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副页。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响应报价明细
 
响应供应商自行编制响应报价明细表,报价中如有优惠应含在报价内。各项内容均应填写。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实施方案
响应供应商据实详细填编写,格式自拟。
 
 
 
 
 
 
 
 
 
 
 
六、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响应供应商据实详细填编写,格式自拟。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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