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4〕42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WG2024-33 | 宗地 总面积 | 17714.35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汕头市濠江区青洲渔港西片区HJ-02203-015-02地块内东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0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80 | |||
主要用途:住宅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住宅用地 | 17714.35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03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09224BA0083| 4415624BA0017 |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起始价 | 101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10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4日10时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商住混合用地(R21B1);土地兼容性质:服务设施用地(R22)。 3.实用地面积:17714.356平方米(26.57亩)。 4.主要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①1.0<容积率≤3.0,17714.356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包括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53143.068平方米,其中:商业容积率≤0.5,商业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包括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8857.178平方米。 ②建筑密度≤35%,其中塔楼≤25%。 ③建筑限高≤80米。 ④绿地率≥30%。 ⑤停车配建比例≥30%(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0%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5. 商品住宅用地须按不少于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6. 该宗用地须配建一处10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间和不少于60平方米的文体设施用房。 7. 300户以下的新建住宅项目,按不低于6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300户以上的,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每千人常住人口不低于10个托位标准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其中托育设施具体建设要求建议参照《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2022年9月),每托位不少于9平方米。 8. 该宗用地规划建设时应落实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3%,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新建民用建筑须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9. 沿江首排居住建筑应采用公建化立面。 10. 新建居住项目按照不低于0.3辆/套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按不低于配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的30%比例配建。电动自行车单个停放车位面积原则上按照2.0米×0.8米计算,最高不得超过2.0平方米。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换)电设施应集中设置,宜优先集中设置在地面,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11. 机动车主出入口安排在规划区间路上,应合理组织内外交通,城市道路上出入口设置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 12. 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道路和用地红线按《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13. 项目规划建设应符合消防、环保等要求,与周边环境协调。地下空间可用于停车及配电、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用房。各类管线可接周边城市市政管线。 14. 未涉及问题,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汕头市濠江区青洲渔港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HJ-02203控制单元)》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15. 土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具体用途确定,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6. 详细规划条件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自然人、其他组织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方式申请。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2月3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3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3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4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与濠江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计算。
(四)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内容。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候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也可由新公司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出让总价款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清。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以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出让方催缴后受让人仍不支付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个自然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六)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用地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由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按“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1‰的标准计算。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应自土地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濠江区自然资源局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0.1‰的标准收取。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规划建设配套设施概由竞得人建设,其中:配建道路、社区服务中心、小区级老年活动中心、小区级老年服务中心、居民健身设施、文体设施用房、公共厕所、垃圾收集间、移动通信基站,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按有关标准及要求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产权归政府。为明确上述配套设施建成后的移交和管理,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拟定了《汕头市濠江区青洲渔港西片区HJ-02203-015-02地块内东侧国有建设用地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合同》,作为土地出让文件组成部分予以披露,届时由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对宗地范围内配套设施内容、建设、移交、管理等进行约定。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尚未明确各用途的具体占比,除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的服务设施外,剩余可建建筑面积按该宗用地主要用途进行评估。竞得人在具体建设过程如果根据控规要求经批准建设居住区级商业用房等配套设施,与原评估用途存在地价变化的,应按规定补交地价款。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十一)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