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100000190205638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旭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艳强0312-81768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清苑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之10KV架空线路入地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100000190205638001001
招标内容:

清苑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之10KV架空线路入地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之10KV架空线路入地工程(EPC总承包)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清审批【2022】项目091号、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1、中心街(友谊街~振清街):道路全长约 420 米。电力现状为道路北侧共计 18 米电线杆 5 根,18 米钢杆 1 根,主架空线路 250 米,主干架空导线型号 JKLYJ-240*3;电杆及杆上金具拆除、架空线拆除、相关路面、便道砖恢复等。 电力线路改造 :本次拟新建 10kV 环网柜 2 座、低压电缆分支箱 1 座,主干拉管约 400 米,拉管数量及型号4+2 根(4*Ф200+2*Ф100),分支排管约 50 米,排管管数量及型号 2+2 根(2*Ф200+2*Ф100),管道材质为 MPP 管;主干电缆 275 米,电缆型号为 ZC-YJV22-8.7/15kV-3*240 , 分 支 电 缆 605 米 , 电 缆 型 号 为 ZC-YJV22-8.7/15kV-3*70,电缆井 5 座;同时将道路原架空拆除。 电杆、杆上金具、架空线、相关变台拆除,拆除线路材料全部退入国网公司库。2、育红街(友谊街~振清街):道路全长约 433 米。电力现状为道路北侧共计18米电线杆 11 根,主架空线路 400 米,主干架空导线型号JKLYJ-240*3;低压架空线 140 米,低压架空导线型号JKLYJ-120*4,变台 3 套及配套金具。 电力线路改造:本次拟新建 10kV 环网柜2座、低压电缆分支箱 1 座,主干排管约 400 米,排管数量及型号4+2 根 (4*Ф200+2*Ф100),管道材质为 MPP 管;过路排管 20 米共 3 处、排管数量及型号 6 根(6*Ф200)、管道材质为 MPP 管;主干电缆 825 米,电缆型号清苑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初步设计为 ZC-YJV22-8.7/15kV-3*240 , 分 支 电 缆 396 米 , 电 缆 型 号 为 ZC-YJV22-8.7/15kV-3*70 ,低压电缆214.5 米 ,电缆型号为ZC-YJV22-0.6/1kV-4*240。电缆井 8 座及箱变 4 套; (2)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3月31日,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共6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10日历天)。(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拆除工程、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设计资质:设计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审计报告)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1.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近 5 年(2018 年 11月 1 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可与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具备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设计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扫描件应加盖牵头人电子公章)。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本单位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EPC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2.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项各自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3.2.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4 09:00至2023-11-2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光泽路 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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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旭
联系人: 冯艳强
电话:
0312-8176853
电话: 0312-8176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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