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马鞍山市驻京联络处22层北面客房维修改造及家具电器更新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马鞍山市驻京联络处 22 层北面客房维修改造及家具电器 更新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海淀区羊坊店东路 5 号博望园小区 3 号楼 22 层 发包人(全称):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承包人(全称):安徽九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承包人(全称) : 安徽九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 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马鞍山市驻京联络处 22
层北面客房维修改造及家具电器更新改造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马鞍山市驻京联络处 22 层北面客房维修改造及家具电器更新
改造工程。
2. 工程地点: 北京海淀区羊坊店东路 5 号博望园小区 3 号楼 22 层 。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 资金来源: 自筹 。
5. 工程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承包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 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承包。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11月 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02月28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工
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进场施工
日期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佰零陆万元整 (¥ 1060000.00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刘祥兵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
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 、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
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
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
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 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
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马鞍山市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叁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340100065222181W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102130102100029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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