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采购第二批招标公告三次
气体检测仪
便携式水质自动采样器
便携式电化学探头复合
金额
20.7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lygcdc20240602001
预算金额
20.74万元
招标公司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
赵老师0518-85606056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陈工0518-82341968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年度采购第二批招标公告三次 (招标编号:LYGCDC 20240602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采购第二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年度采购第二批,包含便携式电化学探头复合 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水质自动采样器等,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年度采购第二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年度采购第二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2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 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 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 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 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前往(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 西厅14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385968467@qq.com),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投标人委托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 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年度采购第二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协鸿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11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 一正四副投标文件并完成签到。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LYGCDC 20240602001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年度采购第二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20.7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年度采购第二批,包含便携式电化学探头复合 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水质自动采样器等,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部署、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 或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 的不需提供);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北京 时间) 地点:前往(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 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385968467@qq.com)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 投标人委托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 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的 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能够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 法进行资格审查。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1日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大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逐条做出满足要求和条件的 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 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若因 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 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迎曙路99号 联系方式:0518-85519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 联系方式:陈工 0518-82341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518-85606056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注采购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 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采购人发出的修改、补充或变更文件。若因投标人 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 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迎曙路99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518-856060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 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0518-8234196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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