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25692-XM001
二、项目名称:创新型企业全链条支持服务体系构建及企业研发机构认定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融信华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9号楼青云当代大厦20层2006室102号
中标金额:20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北京融信华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9号楼青云当代大厦20层2006室102号 | 911101086787692863 | 20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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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融信华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与复核系统支撑项目 | 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与复核系统支撑项目 | 1 | 20万元 | 20万元 | 提供研发机构认定与复核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支持,确保系统每日稳定运行。做好与首都之窗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做好与市科委运维备份系统的对接。 |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建南、程君、朱勇华、潘京华、方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8层
联系方式:张老师,88827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
联系方式:蔡华文,010-59369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文
电 话: 010-59369663
N221-03 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与复核系统支撑项目(1)_中文版.pdfN221-03 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与复核系统支撑项目(1)_中文版.pdf
N221-03 分项报价表.pdfN221-03 分项报价表.pdf
N221-03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N221-03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用途: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01 | 第03包: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与复核系统支撑项目 | 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与复核系统支撑项目 | / | 2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提供研发机构认定与复核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支持,确保系统每日稳定运行。做好与首都之窗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做好与市科委运维备份系统的对接。 | 否 |
序号及内容 | 对应条款号 | 说明与要求 |
一、说明 | ||
1.项目概述1.1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2.采购项目的属性 | 1.2 | 服务 |
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3 | 【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与复核系统支撑】(服务标的)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 2.2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项。 |
5.对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 | 2.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3.1 | 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须知3.1条不适用。 |
二、招标文件 | ||
7.现场踏勘8.3 | ■不组织 | |
8.标前会 | 8.4 | ■不召开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9.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0.(需单独装订成《资 | 10.1 | 基本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其中: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
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 |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格式见第六章附件9-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3由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1)或者由中小企业标的制造商或服务承接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2)或由标的制造商或服务承接商出具的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表内所有内容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以上列明内容均应编入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应放入。 | |
11.商务技术文件分册构成 | 10.1 | *1.*2.*3.*4.*5.*6.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3);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4);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6)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注“*”的投标文件构成其它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直接签署时,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此情况下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7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方案(按照详细技术响应的相关要求编写);8第三章评标标准中提及的相关评审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12.投标文件内容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 | 10.2 |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要求逐项做出了明确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在填写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时,对于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投标人应量化明确应答;对于非量化的条款投标人应以功能或性能描述应答,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满足;投标人应提供明确的说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索引或章节标题索引,未提供索引或索引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3.投标文件份数 | 11.1 | 123《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技术文件分册》: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全部内容(每份电子版中均应含word等可编辑文件与:2份(以U盘形式提供),每份均应包含纸质 |
投标文件盖章扫描后的pdf文件各1份,投标文件包括的其他电子文档也应包含在内);4《开标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应与《商务技术文件分册》中内容保持一致);5《投标保证金或其凭证》(电汇时为电汇底单复印件)、《投标人开票信息表》:各1份(二者一起包装,应与《商务技术文件分册》中内容保持一致)。 | ||
14.投标报价 | 12.1 | 开标一览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含税合同总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采购任务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交通、培训、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所有费用计入投标总价。采购人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费用。因投标发生的费用缺漏项将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将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投标价不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有附加条件折扣的投标将被否决。 |
14.投标报价 | 12.1 | 报价币种及单位:人民币元,币种及单位不符合该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
15.16.最高限价12.5 | 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人民币)。 | |
投标有效期 | 13.1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 |
17.投标保证金 | 13.2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12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建议形式: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以单位账户或名义提交,不接受个人账户或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4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更长。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信息: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未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该平台注册,已注册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登录后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菜单,搜索到本项目后,点击[立即购买]填写相应信息后提交并完成相关操作(该操作过程仅作为获取保证金账号的前置操作,完全免费)。随后,点击[投标管理]账号]按钮,查看具体的账户信息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获取文件及电子发票]菜单,找到本项目后,点击[查看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此账户。账户信息获取的具体操作可详见:“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各供应商各包件保证金子账号不同,请留意。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8.投标文件的外包装 | 14.1 |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纸质正本和副本进行包装,在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 |
2“正本”或“副本”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应将正本的“开标一览表”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在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该密封包装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文档”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保证金或其凭证和投标人开票信息表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和开票信息”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4若投标文件有其它组成部分或分册装订等情况,除均应按上述第1条规定包装、标记外,还应尽量注明包装袋内的内容(例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商务技术册”“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包括对开标一览表中价格的修改)的通知(如有)的,应按本须知17.2条规定施加明显标记并包装和密封,以便在开标时一并唱出。 | 2“正本”或“副本”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应将正本的“开标一览表”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在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该密封包装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文档”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保证金或其凭证和投标人开票信息表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和开票信息”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4若投标文件有其它组成部分或分册装订等情况,除均应按上述第1条规定包装、标记外,还应尽量注明包装袋内的内容(例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商务技术册”“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包括对开标一览表中价格的修改)的通知(如有)的,应按本须知17.2条规定施加明显标记并包装和密封,以便在开标时一并唱出。 | 2“正本”或“副本”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应将正本的“开标一览表”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在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该密封包装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文档”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保证金或其凭证和投标人开票信息表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和开票信息”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4若投标文件有其它组成部分或分册装订等情况,除均应按上述第1条规定包装、标记外,还应尽量注明包装袋内的内容(例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商务技术册”“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包括对开标一览表中价格的修改)的通知(如有)的,应按本须知17.2条规定施加明显标记并包装和密封,以便在开标时一并唱出。 | 2“正本”或“副本”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应将正本的“开标一览表”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在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该密封包装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文档”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保证金或其凭证和投标人开票信息表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和开票信息”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4若投标文件有其它组成部分或分册装订等情况,除均应按上述第1条规定包装、标记外,还应尽量注明包装袋内的内容(例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商务技术册”“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包括对开标一览表中价格的修改)的通知(如有)的,应按本须知17.2条规定施加明显标记并包装和密封,以便在开标时一并唱出。 | 2“正本”或“副本”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应将正本的“开标一览表”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在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该密封包装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文档”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保证金或其凭证和投标人开票信息表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和开票信息”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4若投标文件有其它组成部分或分册装订等情况,除均应按上述第1条规定包装、标记外,还应尽量注明包装袋内的内容(例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商务技术册”“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包括对开标一览表中价格的修改)的通知(如有)的,应按本须知17.2条规定施加明显标记并包装和密封,以便在开标时一并唱出。 | 2“正本”或“副本”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应将正本的“开标一览表”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在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该密封包装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文档”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保证金或其凭证和投标人开票信息表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和开票信息”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4若投标文件有其它组成部分或分册装订等情况,除均应按上述第1条规定包装、标记外,还应尽量注明包装袋内的内容(例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商务技术册”“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包括对开标一览表中价格的修改)的通知(如有)的,应按本须知17.2条规定施加明显标记并包装和密封,以便在开标时一并唱出。 | ||
五、开标与评标 | 五、开标与评标 | 五、开标与评标 | 五、开标与评标 | 五、开标与评标 | 五、开标与评标 | ||
19.其它无效投标情况 | 21.2(2) | 1)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20.核心产品21.6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 | |
2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 24.224.3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 |
六、授予合同 | 六、授予合同 | 六、授予合同 | 六、授予合同 | 六、授予合同 | 六、授予合同 | ||
22.定标主体26.1 |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 |
23.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处理 | 26.2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将确定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为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将确定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为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将确定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为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将确定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为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将确定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为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将确定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为中标人。 |
24.分包要求28.2 | 不允许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
25.招标代理服务费 | 29.1 | ||||||
25.招标代理服务费 | 29.1 | 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如下: | 计算区间(万元人民币) | 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 | |
25.招标代理服务费 | 29.1 | 计算区间(万元人民币)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
25.招标代理服务费 | 29.1 | 100以下 | 1.50% | 1.50% | 1.00% |
姓名 | 联系方式 | 本项目中拟任岗位 | 相关资质认证 | 主要项目经验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职称 | |||
年龄 | 本项目拟任职 | 单位任职时间 | 单位任职时间 | |||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 |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 |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 |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 |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 |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 |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 |
取得的专业认证、资质情况: | 取得的专业认证、资质情况: | 取得的专业认证、资质情况: | 取得的专业认证、资质情况: | 取得的专业认证、资质情况: | 取得的专业认证、资质情况: | 取得的专业认证、资质情况: |
人员优势及特长: | 人员优势及特长: | 人员优势及特长: | 人员优势及特长: | 人员优势及特长: | 人员优势及特长: | 人员优势及特长: |
人员其他情况介绍: | 人员其他情况介绍: | 人员其他情况介绍: | 人员其他情况介绍: | 人员其他情况介绍: | 人员其他情况介绍: | 人员其他情况介绍: |
人员业绩情况 | 人员业绩情况 | 人员业绩情况 | 人员业绩情况 | 人员业绩情况 | 人员业绩情况 | 人员业绩情况 |
年份 | 最近参加过的主要项目名称 | 最近参加过的主要项目名称 | 最近参加过的主要项目名称 | 最近参加过的主要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或承担的主要工作 | 担任职务或承担的主要工作 |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主要标的名称 | 使用单位 | 合同签订日期 | 案例概况简介 | 提供的证明文件所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备注 |
1 | 第_页至第_页 | |||||||
2 | 第_页至第_页 | |||||||
3 | 第_页至第_页 | |||||||
4 | 第_页至第_页 |
附件顺序 | 提交文件 | 提交文件说明与评审标准 |
基本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基本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
9-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9-2 |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表头给定内容不得删减、改变,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行,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不得删减内容、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排序序号及排序编号可以改动),不得自行增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应加盖公章。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 |
9-4 | 投标人符合促进中小企业政策的资格证明文件 | 由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10-1)或者由标的制造商或服务承接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10-2)或由标的制造商或服务承接商出具的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单位名称 | ||||
详细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基本信息 | 成立时间 | 企业性质 | ||
基本信息 | 注册资本 | 办公场所面积 | ||
基本信息 | 姓名 | 电话 | ||
单位简介及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人才优势及技能 | ||||
资质证书 | ||||
单位概况 | 职工情况(人) | 职工总数 | 管理人员 | 技术人员 |
单位概况 | 企业资产(万元) | 企业总资产 | 货币资金 | 固定资产净值 |
单位概况 | 企业资产(万元) | |||
营业收入 | ||||
营业成本 | ||||
企业财务状况 | 年度 | 2021 | 2020 | 2019 |
应收账款 |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合计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相互关系 |
【如不存在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与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可在此处填写“无”】 | 【请填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直接控股我方、直接管理我方、由我方直接控股或由我方直接管理】 | |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 |||||||||||
内容 | 内容 | 简要描述 | 数量或计价方式、标准 | 数量或计价方式、标准 | 单价 | 分项合计 | 备注 | ||||
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与复核系统支撑,提供研发机构认定与复核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支持, | 服务期内做好系统支撑服务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支撑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与复核业务正常进行 | 1 | 1 | 110000 | 110000 | 110000 | 无 | ||||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件号:0747-2261SCC7N221-03/01 | 项目名称:创新型企业全链条支持服务体系构建及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第03包: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与复核系统支撑项目包件名称:第03包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与复核系统支撑项目无无 | 项目名称:创新型企业全链条支持服务体系构建及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第03包: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与复核系统支撑项目包件名称:第03包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与复核系统支撑项目无无 | |||||||||
做好与首都之窗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 | 作为首都之窗政务平台服务目录事项,服务期内要做好与政务平台的对接服务工作 | 50000 | 50000 | 50000 | |||||||
做好与北京市科委运维备份系统的对接 | 作为政务云运行系统,服务期内要做好数据备份对接与系统遇障快速恢复服务 | 1 | 1 | 40000 | 40000 |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
注:1、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汇总之和。2、如果不提供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北京融信华参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华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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