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卖 公 告
萧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7月11日10时起60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经济开发区天瑞大道东侧华特混凝土搅拌站前侧的水泥场地及钢结构标准化厂房,情况如下:
序号 |
估价对象 |
单位 |
数量 |
结构 |
评估价(元) |
1 |
钢构棚(不含水泥场地) |
平方米 |
12005.42 |
钢 |
4021800 |
2 |
钢柱 |
根 |
71 |
钢 |
159900 |
3 |
水泥场地 |
平方米 |
23605.93 |
混凝土 |
2337000 |
|
|
|
|
合计: |
6518700 |
评估结果:6518700元,起拍价:5866830元,保证金:6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该标的物以现状拍卖,现无法办证,无法办理过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涉及房产土地的以房地权证号载明面积为本次变卖的面积。变卖成交后过户所需税费等全部由被执行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萧县人民法院标的款专户,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帐号:6228403167145281268),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萧县政务新区萧县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18055768208
法院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政务新区顺河路北
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6号国秀广场6号楼5楼
辅助咨询电话:13955723006
萧县人民法院
2022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