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盐县气象局
项目名称: 2020-2022年海盐县气象影视节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2020-2022年海盐县气象影视节目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85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海盐县气象局气象影视节目制作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85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0年9月25日,评审专家小组对“2020-2022年海盐县气象影视节目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听取了海盐县气象局的项目内容、特点及要求的介绍,并进行了论证,达成统一意见如下: 1、项目实施背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的提高,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生活需求,切实完成县政府要求的天气预报尤其是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的“最后一公里”目标推进,确保2020-2022年度气象影视节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有序的推进气象影视节目服务机制,逐步建立气象影视节目服务政府购买的资质标准,质量标准和考核标准。 2、项目实施内容,2020-2022年度为海盐县电视台新闻频道、海盐一家门频道相关栏目制作海盐县气象影视节目,时长3分15秒左右(以实际播出为准)。服务期限为三年,全年共制作365套全版面的高清气象节目。 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137号)文件的规定,要求承接本次项目服务的服务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独立完成气象影视节目信息的制作及发布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浙江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在购买主体所在的地市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机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气象节目制作本身涉及到气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气象节目内容的可靠性,以及气象预报的时效性,需要承担制作发布的企业具备专业的气象知识和专业人员。目前符合上述要求的气象服务企业只有嘉兴市嘉云气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鉴于该项目的要求,建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嘉兴市嘉云气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本项目的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嘉兴市嘉云气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589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盐县气象局
联 系 人:钟朱会
联系电话:0573-86038271
传 真:0573-86038271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东路3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 系 人:张科
监管部门电话:0573-86122512
传 真:0573-86122512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论证意见.pdf
1.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