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pzb-200908-z124
预算金额594万元
招标公司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叶萍萍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安福0375-3567527
中标公司浙江蓝能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4万元
中标联系人杨春蒲
公告正文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束式集装箱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束式集装箱采购项目中标侯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PZB-200908-Z124)
公示结束时间:2020年09月14日
、评标情况
标段(包)[00l]高纯管束式集装箱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94.0000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70.0000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南亮压力容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09.000
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谈晓丽无;
中标候选人(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杨春蒲无
中标候选人(南亮压力容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玉辉无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南亮压力容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公示期:2020年9月9日-2019年9月14日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
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送迸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投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以砂汉函接受
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予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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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
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
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其他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束式集装箱采购项目的委
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
人公示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束式集装箱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PZB-200908-2124
、招标公告日期
公告媒体:“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日期:2020年8月18日
招
招
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2020年9月8日
X
评标地点: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4027011095
02701
排名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
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594000
2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570000
3南亮压力容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609000
四、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2020年9月9日2019年9月14日;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
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
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
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千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
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公司纪委心
招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价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联系人:叶萍萍
电话:13783261209
电子邮件:124306167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湛南路125号
联系人:赵安福梁荣
电话:0375-3567527
电子邮件:zpzb2018163.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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