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交普利匡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浮高速公路声屏障屏体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山西晋交普利匡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浮高速公路声屏障屏体采购项目,已由山西晋交普利匡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5月30日第1号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晋交普利匡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浮高速公路声屏障屏体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山西晋交普利匡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釆购代理机构: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T-JJPLK-2024-WC-HW-318331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临浮高速公路声屏障采用粉煤灰轻质高强砼隔声板,全线约6620平方米,路基段型号为2960*500*80mm,桥梁段为1960*500*80mm,要求隔声量不小于30dB。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山西晋交普利匡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浮高速公路声屏障屏体采购,该项目采购费用含物料、人工、运输、安全以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2.2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2.3供货周期:共 20 天,从 2024 年 6月开始至 2024 年 6 月交工(交付)。
2.4供货地点:临浮高速公路。
2.5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满足《公路声屏障材料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和《声屏障结构技术标准》等相关的规范要求。隔声量不小于30dB。
2.6采购限价:人民币92万元。
2.7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代理商);
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生产商授权书及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家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
(2)资质要求:拟供货产品须提供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负责项目后续对接服务。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拟投产品供货业绩。
(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者不能参与投标: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3 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不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7日18:00~2024年6月20日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下载采购文件。
注: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须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注册(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中“业务办理--数字证书服务”栏目。
4.3 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资料: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查询网页截图;
(4)近1年内(2023年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一次的纳税证明(增值税、所得税任意一种)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经办人身份证;
(7)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4.4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自行分包,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的工作任务及服务。
4.5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汇至代理公司账户,未及时汇款后果自负)。
谈判文件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亲贤北街支行
帐 户:0906014170007893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351-7075969
供应商须公对公账户转账,并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可简写),且注明“文件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15: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当日14:30时至15:00时内(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5.3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山西晋交普利匡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山西交通科学园区武洛街27号
联 系 人: 田女士
联系电话:18636151014
采 购 人:山西晋交普利匡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山西交通科学园区武洛街27号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8235275767
采购代理: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龙城大街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传真电话:0351-7075969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在线获取。已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控电子招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供应商需在交控电子招采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