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污水处理(10000t/d)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金额
1711.9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德才施招[2017]第076号
预算金额1711.97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18950968819
标书截止时间2017/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9
公告正文
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三期)污水处理(10000t/d)
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三期)污水处理(10000t/d)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永发综[2013]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三期)污水处理(10000t/d)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招标人: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3. 招标编号:德才施招[2017]第076号;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三期)污水处理(10000t/d)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以及生化调试。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为17119711元;

2.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具体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招标人技术文件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境内注册登记,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将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投标截止之日时有效。未提供有效的告知函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复印件须附于投标文件中。)

3.4.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http://lhcj.fjyafy.com/),以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任何书面结案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13日至2017年119,每天8 30 分至 11 30分,下午 3 0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处(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或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市含笑大道1号六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每份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若需邮寄,需另加5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00分之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元(人民币34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前述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清楚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未按要求递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③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299时00分,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厅

8.2.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复印件(原件核验)、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厅签到。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960952660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含笑大道1号六层;邮编:366000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8950968819、0598-3610995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500 1646 0070 5956 5656-0162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监督部门:永安市尼葛开发区管委会联系电话:0598-36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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