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屯昌县公安局托管服务场所建设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公司屯昌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杨警官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现就托管服务场所建设项目面向社会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屯昌县公安局托管服务场所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屯昌县公安局
(三)采购需求:询价产品目录具体详阅附件1。
二、询价方式
公开市场询价,现场报名。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报名资格要求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资格
1.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须是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清单
请下载附件2并按要求填报,详细列明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等相关技术参数,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具体到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注:报价清单适当排版,设置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材料
提交的材料需设置封面及目录页,顺序具体如下: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企业简介(内容不超2页A4纸);
3.企业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制一张业绩一览表,列明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工作类别、项目造价、合同日期等,并提供至少一份项目合同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4.企业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5.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基础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结果的网页截图(须标注查询日期);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7.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序号顺序整理夹好,无需装订,若为复印件的请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彩印,做到清晰,密封文件袋需标注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8日
地点: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3号
联系人:杨警官 谢警官
联系电话:13976992624 18389945405
六、其他事宜
经我局党委会会议研究审定后,询价结果将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1:市场询价清单.xls
附件2:市场询价响应报价清单.xls
屯昌县公安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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