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中共江安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江安县五粮液专用粮烘干设备等产后服务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8/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5232018000129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商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聪028-65227690
中标公司四川利鑫科技有限公司12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中共江安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江安县五粮液专用粮烘干设备等产后服务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8-09-06 11:20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中共江安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江安县五粮液专用粮烘干设备等产后服务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523201800012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
代理机构 中商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东山路3号中商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聪,028-65227690
采 购 人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中共江安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中共江安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31-2622321
项目联系人 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31-3550128
公告发布时间 2018-09-06 11:20
项目包个数 1
开标时间 2018-09-04 14:00
中标日期 2018-09-04 17:3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8-08-13 17:20
总中标金额(元) 1200000
中标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江安县五粮液专用粮烘干设备等产后服务建设采购项目;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数量:1;单价:120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中标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利鑫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下南大街2号1栋5楼518号;中标金额:1200000.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7200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SC1510998,SC1511294,SC1508833,SC1508733,杨老师(采购人代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 SC1510998,SC1511294,SC1508833,SC1508733,杨老师(采购人代表)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江安县五粮液专用粮烘干设备等产后服务建设。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付全额的20% ,场地建设完成后付全额的30%,全部货物安装验收完成后付全额的45%,余下5%作为质保金,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无息退还 。 4、质保期:2年。 5、验 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详见附件)
其它补充事宜
候选人公告链接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521fc930165311dc4e80de4.html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行业划分 C1512
评审情况 附件
备注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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