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拙政园管理处关于2023年应急抢修工程磋商采购公告(SZYCZX2023-C-003)
金额
159.3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yczx2023-c-003
预算金额159.33万元
招标联系人彭亮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树梅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应急抢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CZX2023-C-003
项目名称:2023年应急抢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项目预算:159.331579万元(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叁仟叁佰壹拾伍元柒角玖分)
采购需求:
1、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服务区域及范围:拙政园等区域。详见工程量清单。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施工要求:
(1)、按响应文件的人员配置,成立施工项目组,遵照工程量清单组织施工。
(2)、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其余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考核、验收标准:按采购要求进行验收考核。竣工资料由成交单位负责装订成册,涉及费用考虑在报价中。竣工资料整套在竣工验收前一天移交建设单位,如不移交不予验收,涉及后果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成交单位需要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文物验收手续,如不配合,不予支付工程尾款。成交单位切实加强各自监督督导工作,工作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打好坚实的基础,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成交单位违反以上规定,按签定的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特定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文物保护施工资质一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获取
(一)截止时间:截止至2023年06月09日
(二)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1)申领CA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政府采购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81876166。
(2)登录报名、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陆”―“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后,供应商可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以供参与项目使用。若有询问,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质疑时供应商投标确认函须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获取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未及时关注或获取信息而导致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3914088964;QQ:751281184、864274166。
签章使用问题: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2296439417。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2、报名成功且已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抵达现场,递交投标确认函、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证明材料、CA锁等资料(接收供应商的CA锁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锁,导致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响应单位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份纸质的响应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招标文件编号和响应单位全称,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五、开启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CA锁进行解密(开启)。
电子响应文件现场解密(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现场解密(开启)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一楼【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苏州市拙政园管理处
联系地址:苏州市东北街178号 
联系人 :彭亮         联系电话: 0512-6757610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21号7楼            
联系人:金树梅     电 话:0512-69157588-809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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