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口前厂一期新增磁悬浮鼓风机(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奉节口前厂一期新增磁悬浮鼓风机(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奉节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你司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
1、新增1台磁悬浮高效节能风机功率200kw,压力80kpa,流量130m3/min,型号按国家标准电机的型号设计制作风机自带500HZ高频变频器自动调节使用范围调整功率大小包含箱体、风机部分、 高速永磁同步电机、轴承、冷却系统等。
2、控制系统配与风机内部风机一体化PLC (西门子等一线品牌)+变频器,内置于鼓风机。
3、控制系统电气元件配与风机内部风机一体化,主要电气元件选用施耐德等国际一线品牌
4、过滤棉、消音毡、高效过滤器配与风机内部。
5、管道安装工程根据现场情况安装风机进出口管道,材质304不锈钢,管径分别匹配原进出口管径。
6、风机电缆YJV3×150㎡+2×120㎡,长度根据业主指定接入配电柜至安装位置确定。
7、夏季两台磁悬浮同时运行,140m?/min,气水比6.72,风量够用。冬季气温较低时,需增加罗茨风机运行,风量为140+64=204m?/min,气水比9.79,产气量有余。更新设备后,冬季只需要开一台大风机+一台小风机,风量为130+70=200m?/min,气水比9.6,足以保障运行。夏季仅开一台大风机,风量为130m?/Min,气水比6.24,可满足正常生产运行。两台小磁悬浮风机功率为220KW,一台大磁悬浮风机功率为200KW,节省20KW,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8、风机接入中控远程运行。
2.2 供货期:总工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供货方按业主要求按时送达货物到现场,并按照业主要求在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其他伴随服务。
2.3 交货及安装地点:奉节污水厂口前厂
2.4 质保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4】个月为止。
2.5供货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磁悬浮风机 | 200KW | 台 | 1 | 原风机风量偏小更换一台200KW风机,利于夏冬季调节风量 |
2 | 不锈钢管 | DN400×10㎜ | 米 | 6 | 与原风管相匹配 |
3 | 吊车费 | 25T汽车吊 | 工时 | 2 | |
4 | YJV电缆 | 3×150㎡+2×120㎡ | 米 | 30 | 含旧格栅拆除、切割,新格栅安装 |
6 | 安装费 | 项 | 1 | 含外运处置 |
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比选人所在地(联系方式:梅老师13896999080)进行现场勘察核对,地址: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诗城西路201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机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及A,B,C证”)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备投标产品鼓风机的生产企业对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 提供投标产品鼓风机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复印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章)。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内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为60万元及以上(合同金额必须为鼓风机销售金额)的国内鼓风机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如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本企业的销售业绩合同;如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则所提供业绩可以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业绩合同也可以是投标人自身的销售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自身的销售业绩合同必须为提供唯一授权书品牌的销售业绩。);
3.5本项目为了达到不影响厂区正常生产运营,多台、多处设备需要采用不停水安装,投标人需充分了解项目情况,满足项目需求,达到服务效果,结合自身情况按照项目需求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并将施工方案装入投标文件中)
3.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具体实施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中标人接到比选人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工期控制在30天内,如超过30天未能完成,按照1500元/小时向比选人赔付损失。(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7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 7 月 26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 7 月 30 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30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奉节污水处理厂
地 址:万州区石柱坪8号
联系人:蒲老师
电 话:023-5881188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 262 号二层
联系人:崔畅电话:13896264537
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6745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