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生产辅助配件加工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生产辅助配件加工
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生产需求,要进行生产辅助配件加工,项目预估金额为25万元(不含13%增值税)。为保证加工质量和最优价格,组织开展公开谈判。
项目单位: 天津分公司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资质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生产经营场所,依法登记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有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 3.2. 安全资格要求:维修方须明确本项目安全负责人,接受招标人HSE承包商检查;(需提供承诺书);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近两年(2022和2023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存在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由评委现场查询。 (2)维修方近1年生产经营服务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3)参加投标的维修方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3.5. 其他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的供货期内,如果以次充好、不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或者被用户以书面形式投诉,招标人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及相关供货协议。无论是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还是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组织其他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供应商履行服务。(需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公告附件确认通知《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发售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按项目采用电汇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2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以供应商基本账户电汇支付),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ZYCJ-TP-2024-061)报名费”。 4.3. 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及EXCEL原件(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和(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应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完成谈判文件购买。
项目单位联系人: 郑工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22259191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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