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7042024000018
二、项目名称:游仙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新城汇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2栋12楼1207、1209、1210、1211号 | 396,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琴创国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华阳海昌路68号6栋-2层6042号 | 1,450,000.00元 |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中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2号楼 B207-J52室 | 769,500.00元 |
合同包4: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远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文武西路498号 | 472,500.00元 |
合同包5: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华通大厦374室 | 438,000.00元 |
合同包6: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1101房 | 1,39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绵阳小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5)):
服务类(四川新城汇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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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绵阳小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5) | 采购包1:绵阳小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5)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3.2.2条 服务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要求以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396,000.00 |
合同包2(游仙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7)):
服务类(四川琴创国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游仙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7) | 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 | 采购人指定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采购人指定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要求以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1,450,000.00 |
合同包3(游仙区游仙镇鹤林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8)):
服务类(四川中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3-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游仙区游仙镇鹤林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8) | 本次规划以游仙区游仙镇鹤林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8)单元内的城镇开发边界为范围界线 ,对开发边界内部用地开发强度进行刚性管控,根据现状人口规模、构成特征、变化趋势和设施承载 能力等分析结果,对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进行深化完善,合理确定片区服务人口上限及各类用地的规模 、比例、布局和人均指标,并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 要求,将用地细化至二级或三级分类,同步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 结合控规单元划分及城镇开发边界,确定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2.26平方公里。 | 完全响应。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绵阳市财政 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要求以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 范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769,500.00 |
合同包4((E-09)):
服务类(四川远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4-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E-09) | 本次规划以(E-09)位于205省道以东区域单元内的城镇开发边界为范围界线,对开发边界内部用地开发强度进行刚性管控,根据现状人口规模、构成特征、变化趋势和设施承载能力等分析结果,对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进行深化完善,合理确定片区服务人口上限及各类用地的规模、比例、布局和人均指标,并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要求,将用地细化至二级或三级分类,同步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 结合控规单元划分及城镇开发边界,确定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1.38平方公里。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采购包4: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472,500.00 |
合同包5((E-14)):
服务类(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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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E-14) | 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绵阳市财政 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要求以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 范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438,000.00 |
合同包6(绵阳市游仙区东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E-01)):
服务类(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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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绵阳市游仙区东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E-01) |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以绵阳市游仙区东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E-01)单元内的城镇开发边界为范围界线,对开发边界内部用地开发强度进行刚性管控,根据现状人口规模、构成特征、变化趋势和设施承载能力等分析结果,对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进行深化完善,合理确定片区服务人口上限及各类用地的规模、比例、布局和人均指标,并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要求,将用地细化至二级或三级分类,同步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 结合控规单元划分及城镇开发边界,确定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4.11平方公里。 2、规划原则 2.1在落实上位规划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详细规划应按照以下原则,对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深化细化,确保规划内容规范合理、符合实际、便于管理实施。 2.2 以人为本、提升品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民意,服务民生,合理细化城镇功能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推进社区生活 圈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应急安全设施保障,增强城市韧性,不断提升城镇人居环境品质。 2.3 尊重自然、绿色低碳 体现生态文明导向,尊重自然山水格局和地形地貌条件,划定蓝绿空间,构建结构完整、功能完善的城镇绿地及开敞空间系统。保护生态环境、落实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实现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高质量发展。 2.4 集约高效、地上地下 坚持节约集约、注重存量更新,贯彻职住平衡、紧凑开发、功能复合等理念,推动产城融合发展。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考虑与地面功能的兼容关系,合理布局地下设施,集约高效利用空间资源。 2.5 编管结合、传导协调 有效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刚性管控和传导内容,实现刚弹兼顾、编管结合,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与相关专项规划衔接协调,发挥规划的统筹协调和用地保障作用,消除空间矛盾,保障规划实施。 2.6 分区分类、彰显特色 根据不同区域类型的发展定位、建设情况和特定条件,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发挥片区特征优势和人文要素特点。加强城市设计研究,科学确定各类控制指标和管控要求,塑造高品质空间环境,彰显片区风貌特色。 3、工作内容 编制《绵阳市游仙区东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E-01)》,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1 底图底数 以比例尺不低于1:2000 的地形图、最新法定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参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 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及部省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相关要求,对现状用地进行地类补充、转换和细化,按需细分至 二级或三级地类,对现状道路进行工程化处理,形成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 国家高程基准为空间定位基础、符合详细规划编制深度要求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工作底图。必要时,可结合项目建设实施建设资料和实地踏勘调研等情况,对底图底数进行补充完善。 3.2 现状基础研究 (1)现状综合分析 充采用现场踏勘、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以下现状数据和规划资料,包括用地权属和相关规划审批情况等。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手机信令、交通流量、市民服务热线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3.3 构建空间管控体系 (1)明确思路目标 根据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城镇性质和职能、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等要求,结合前述分析、评估和研究结论,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和短板,进一步明确本片区详细规划的编制思路、目标定位和内容重点。 (2)细化功能结构 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格局、主要设施廊道、新区建设与旧城更新等因素的影响,在落实上位规划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对片区功能结构进行深化细化,明确各重点功能区保护、开发、建设及更新改造的管控引导等要求。 (3)深化用地布局 根据现状人口规模、构成特征、变化趋势和设施承载能力等分析结果,对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进行深化完善,合理确定片区服务人口上限及各类用地的规模、比例、布局和人均指标,并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要求,将用地细化至二级或三级分类,同步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必要时,可考虑设置留白用地与混合用地。 3.4 确定开发强度 (1)街区划分 落实和细化总体规划确定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结合行政辖区界线、城镇主次干道、山体河流和生活圈服务范围等空间因素,统筹功能的关联性和整体性,划定规模适宜的街区范围,并分解上层次规划总量及控制指标,确定街区功能及开发建设总量。 (2)地块指标 遵循土地使用权属和建设开发意图,细化明确地块界线。按照城市设计对各类空间形态的要求,结合土地用途和设施布局,确定地块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开发强度指标,完善街区内容积率平衡、转移等措施。 3.5 场地竖向设计 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内容,结合用地的空间关系及建筑布局意向,综合考虑地质安全、交通组织、防洪排涝、土方平衡和微地形景观营造等问题,尊重地形地貌,营造特色环境,合理确定各地块的室外地坪标高、排水方向和道路、桥梁、堤防等重要控制点标高等引导性要求。 4.成果要求 (1)文本成果:文本成果采用*.pdf 格式,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附件。规划文本应当以条文格式准确规范、简明扼要表述规划结论,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划附件包括专家意见、地方意见、相关部门意见及采纳修改情况、公众参与记录和规划公示情况等。 (2)图件成果:图件成果采用*.jpg 格式,包括图纸和街区图则。图纸应符合相关制图规范要求。 (3)表格成果:表格成果采用*.xls 格式,主要包括土地用途结构调整表、城乡建设用地统计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汇总表、道路规划表、交通设施汇总表、市政公用设施汇总表、综合防灾设施汇总表、街区管控表等。表格内容详见附录。 (4)数据成果:数据成果采用*.gdb 格式,应按照详细规划数据库标准同步建设、同步报批,规划批准后,及时将数据矢量成果纳入国土空 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5)最终成果取的市政府批复。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 《四川省城镇详细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 《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修订版)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22号)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1,39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楚瑶、白萍、欧阳纯烈、罗乐、何梨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包计取,若按标准计算后的代理费不足5000.00元/包按5000.00元/包计取。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2.1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1.154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0.708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 0.65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 2.09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2.同级财政投诉渠道: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联系人:凌志军。联系电话:0816-227327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游仙区沈家坝街15号
联系方式:0816-2858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5号
联系方式:0816-2351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希怡
电话:0816-2351166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