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邹城市看守所、拘留所土建项目新增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420.1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8830671000611002
预算金额420.14万元
招标公司邹城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谢锦锦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伟占186537649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6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邹城市看守所、拘留所土建项目新增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16: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邹城市看守所、拘留所土建项目新增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70883067100061100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邹发改投资【2015】110号

招标项目名称

邹城市看守所、拘留所土建项目新增工程

项目地点

邹城市

招标内容

主要包括室内吊顶、铁栅栏门、所内混凝土地面、配电箱、中央空调内外机电源、通风排烟、消防报警系统监控专用电源线、新增监室电动门线路等工程内容。 

招标范围

邹城市看守所、拘留所土建项目新增工程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

招标项目规模

邹城市看守所、拘留所土建项目新增工程,主要包括室内吊顶、铁栅栏门、所内混凝土地面、配电箱、中央空调内外机电源、通风排烟、消防报警系统监控专用电源线、新增监室电动门线路等工程内容。投资估算额:4201449.5 元。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122986400元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4201449.5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同时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12-262024-1-16

 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网上下载,下载网址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ZouCheng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1-16 9:00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s://ids.jnzbtb.cn:4430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招标人名称

邹城市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

邹城市普阳山路1100号  

招标人联系人

谢锦锦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15378006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济南市槐荫区建设大楼22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伟占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653764993

行政监督部门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7-5317998

异议提出与答复

异议事项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提出渠道

答复期限

答复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

”提出

 

即时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李伟占 联系电话:1865376499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邹城市看守所、拘留所土建项目新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邹发改投资【2015】110号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邹城市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830671000611002 

2、项目名称:邹城市看守所、拘留所土建项目新增工程

3、标段划分: 1 

4、工程概况:邹城市看守所、拘留所土建项目新增工程,主要包括室内吊顶、铁栅栏门、所内混凝土地面、配电箱、中央空调内外机电源、通风排烟、消防报警系统监控专用电源线、新增监室电动门线路等工程内容。投资估算额:420.14495万元

5、招标人:邹城市公安局

1)联系地址:邹城市普阳山路1100号

2)联 系 人:谢锦锦

3)联系电话:13153780069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建设大楼22层

2)联 系 人:李伟占

3)联系电话:18653764993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同时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12-262024-01-16 09: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ZouCheng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1-16 09:0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李伟占,联系电话:18653764993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Zou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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