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455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道路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39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苏交建许字【2021】00065 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路线起自阜宁县204国道与香港路交叉处北,向南经沟墩镇,与233省道、黄沙港交叉后,经上冈镇,再与232省道、新长铁路(下穿)交叉,经新兴镇,与徐宿淮盐高铁(下穿)、盐靖高速公路交叉,止于本路线与349省道交叉处南,接204国道盐城西绕城段。
2.1.2 合同估算价:约4555万元。
2.1.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1月15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 年5月 14 日;养护期2年。
2.1.4 其他: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安全目标:无亡人事故。
2.2 招标范围: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道路绿化工程沿线绿化施工及苗木养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
204LH1标:K1+000-K32+475 ,建安造价约2604万元;
204LH2标:K32+475-K42+4001 ,建安造价约1951万元。
以上2个标段可以兼投,但不兼中。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标段,但只能中 1 个标段(评审顺序为 204LH1标-204LH2标。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投标报表表 1 中相关信息为准)。
3.1.1业绩条件:投标人具有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类似工程均指绿化施工工程,下同)企业业绩。
3.2 项目经理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职称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2.2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3.3 项目总工要求:
3.3.1项目总工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职称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岗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且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自2023年5月(含)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可提供印有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经理事业性质证明。
3.4企业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3.4.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3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应当报送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对外公示。
3.5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人代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文相关文件要求,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项目经理养老保险除外),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投标报表不完整的需尽快进行更新、补充备案,不得缺省。投标报表中内容将作为评标时的证明依据,信用评价等级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3.9投标申请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15/7/13/art_41719_1964484.html、http://td.jiangsu.gov.cn/art/2018/3/30/art_41780_7550190.html)。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其中200 元为系统收取),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不组织现场踏勘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不组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月8日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5万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21楼
联 系 人: 伏万祥 电 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6楼609室
邮政编码: 224001
联 系 人: 陈文蕴 电 话: 18861981234
10. 其他
10.1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0.2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2023 年 12月 15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39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苏交建许字【2021】00065 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路线起自阜宁县204国道与香港路交叉处北,向南经沟墩镇,与233省道、黄沙港交叉后,经上冈镇,再与232省道、新长铁路(下穿)交叉,经新兴镇,与徐宿淮盐高铁(下穿)、盐靖高速公路交叉,止于本路线与349省道交叉处南,接204国道盐城西绕城段。
2.1.2 合同估算价:约4555万元。
2.1.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1月15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 年5月 14 日;养护期2年。
2.1.4 其他: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安全目标:无亡人事故。
2.2 招标范围: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道路绿化工程沿线绿化施工及苗木养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
204LH1标:K1+000-K32+475 ,建安造价约2604万元;
204LH2标:K32+475-K42+4001 ,建安造价约1951万元。
以上2个标段可以兼投,但不兼中。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标段,但只能中 1 个标段(评审顺序为 204LH1标-204LH2标。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投标报表表 1 中相关信息为准)。
3.1.1业绩条件:投标人具有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类似工程均指绿化施工工程,下同)企业业绩。
3.2 项目经理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职称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2.2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3.3 项目总工要求:
3.3.1项目总工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职称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岗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且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自2023年5月(含)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可提供印有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经理事业性质证明。
3.4企业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3.4.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3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应当报送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对外公示。
3.5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人代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文相关文件要求,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项目经理养老保险除外),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投标报表不完整的需尽快进行更新、补充备案,不得缺省。投标报表中内容将作为评标时的证明依据,信用评价等级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3.9投标申请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15/7/13/art_41719_1964484.html、http://td.jiangsu.gov.cn/art/2018/3/30/art_41780_7550190.html)。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其中200 元为系统收取),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不组织现场踏勘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不组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月8日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5万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21楼
联 系 人: 伏万祥 电 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6楼609室
邮政编码: 224001
联 系 人: 陈文蕴 电 话: 18861981234
10. 其他
10.1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0.2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2023 年 12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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