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50022820240103005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96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1/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50022820240103005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01-10 14:15
递交时间:2024-01-10 14:1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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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60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梁平高新区食品辐照平台建设项目伽玛辐照装置采购及安装(第二次)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梁平高新区食品辐照平台建设项目伽玛辐照装置采购及安装(第二次)”有关答疑通知如下: 提问1:关于投标保证金:第1次投标时,我单位成功申请了电子保函。本次属于第2次投标,是否要重新申请保函? 答:参加了本项目第一次投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已退还。若继续参与本次投标的,须按本次招标文件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https://www.cqggzy.com/liangpingweb/)发布的梁平高新区食品辐照平台建设项目伽玛辐照装置采购及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下方的保证金账号任选其一,避免投标保证金汇入第一次招标的保证金账号造成投标被否决。以电子保函和纸质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需重新申请保函。 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梁平区新桂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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