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汕头市公安局2023-2024年度全市污水毒情监测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mt-st-zfcg20230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汕头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铭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754-8729561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汕头市公安局2023-2024年度全市污水毒情监测项目 汕头市公安局2023-2024年度全市污水毒情监测项目(招标编号:HNMT-ST-ZFCG2023029)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一、招标条件本汕头市公安局2023-2024年度全市污水毒情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8.16万元,招标人为汕头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以招标方式确定服务资格供应商,提供汕头市开展包括地表水、污水等环境介质中毒品分布的监测,从宏观上掌握汕头市毒情及变化趋势。同时针对重点地区,采用现场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对毒品进行溯源分析。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汕头市公安局2023-2024年度全市污水毒情监测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汕头市公安局2023-2024年度全市污水毒情监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标小组于评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10)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08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7号华景广场东门801号房之一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7号华景广场东门801号房之一七、其他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7号华景广场801房之一方式:现场获取售价(元):300元/套二、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1)持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开标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3.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外,还需随身再单独携带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开标现场;于投标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汕头市公安局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联系人:汕头市公安局电话:0754-88965394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铭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7号华景广场东门801号房之一联系人:林工电话:0754-87295610电子邮件:992292670@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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