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汉源县安乐镇范家沟的河道整治所产生的泥夹石转让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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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汉源县安乐镇范家沟的河道整治所产生的泥夹石转让
挂牌日期:2023-11-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3SC1004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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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汉源县安乐镇范家沟的河道整治所产生的泥夹石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汉源县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4.08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11-2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完成后,报名时需上传《现场实物踏勘承诺确认书》,《现场实物踏勘承诺确认书》需自行前往转让方处领取。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范围无异议,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受让方应自行负责进场的挖掘及运输,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环保地运输作业,受让方在运输全程若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受让方在进行挖掘、装载、运输作业时,挖掘要以地平面为准,不得挖低于地平面,更不得挖出坑洞。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标的物场地中施工工具仅能使用挖掘、装载、运输工具,不得在标的物场地中出现生产加工设备,或设置筛分和洗选机具等加工设备。 五、受让方须自行负责泥夹石的运输。运输方案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在获批后运输。运输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使用的运输车辆的装载数量应尽量统一。转、受双方对泥夹石的转让数量以转方指定区域内实际采挖数量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向场外运输过程中洒漏在道面上的砂石、垃圾等应及时清理,不得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在挖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意向受让方一旦确认为受让方,必须将指定范围泥夹石在指定时间内全部清运完毕。一旦中途停止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交纳的预付款、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实施运输标的物前需将运输路线、车辆数量、车辆号牌等相关信息书面上报雅安蜀天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十、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汉源县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源县支行 账号:22543101040012189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解除《泥夹石转让合同》及取消此次交易。《泥夹石转让合同》解除及交易取消的,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划转至转让方账户,由转让方自行处置。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泥夹石的挖掘以及装载、搬离挖运现场的工作并结清交易价款后,转让方一次性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若因受让方原因未能如期完成上述事项的,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宜详见《泥夹石转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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