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丹河路(东大河至南大河)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903.7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3.7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赖欣妍13777958801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24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象山县丹河路(东大河至南大河)大修工程(施工)
项目代码:

招标人:
名称: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项目概况:
象发改审批【2020】219号批复范围内的路面修复、新建花岗岩侧平石、加高雨水井及绿化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部分主材、设备等由招标人按规定另行提供或发包,但均纳入总承包管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丹河路(东大河至南大河)大修工程 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2020】21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于 县城投集团盈利性资金保障解决 ,出资比例为 县城投集团盈利性资金保障解决100% 。招标人为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范围:
象发改审批【2020】219号批复范围内的路面修复、新建花岗岩侧平石、加高雨水井及绿化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部分主材、设备等由招标人按规定另行提供或发包,但均纳入总承包管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招标规模:
总长1.15公里,路面修复29904.13平方米,新建花岗岩侧平石3833.58米,加高雨水口78座、雨水井38座
标段(包)划分:
1个标段
标段(包)名称:
象山县丹河路(东大河至南大河)大修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A3302250290000672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9037300.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100%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12-11至2020-12-24,获取方法:投标确认结束后进行线下摇号,摇号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将入围信息推送给入围的投标企业,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也会将入围企业的代码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以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资料的形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确认结束后予以关注,请收到入围信息的投标企业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4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17时00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付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2-24,递交方式: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方式一:现场递交。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CA电子锁),递交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联系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赖欣妍、何政毅),联系电话:13777958801、13685869771。
方式二:邮寄递交。
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包括CA电子锁)投递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收件人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赖欣妍、何政毅),联系电话:13777958801、13685869771。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邮寄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与收件人确认文件是否已经到达。如不确认,后果自负。
备注:招投标结束后,CA电子锁由招标代理人员寄回投标人(邮寄费由投标人自理),或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人员自取。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
行政监督机构: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电话:
0574-65654496
信息来源: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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