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理服务项目(2023.10-2026.09)招标公告
金额
215.0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5-08-04a-2023-d-e12064
预算金额215.0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古炎辉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0
公告正文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的委托,拟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理服务项目(2023.10-2026.0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理服务项目(2023.10-2026.09)
招标编号:05-08-04A-2023-D-E12064
招标内容:1)中标人安排人员对厂区内每天产生的废弃烟草专卖品进行收集、打包、搬运、不定期装车、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在指定地点现场销毁。2)废弃烟草专卖品每月产生约100吨,年产生量约1200吨。3)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理需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销毁,距离招标人约20公里。4)招标文件中所列数量只作参考,中标后以实际发生的称重数量进行结算。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项目总金额为215.05万元(含税)
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服务期分为三个服务年度,第一个服务年度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第二个服务年度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第三个服务年度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3.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
单位
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元/吨)
中标人数量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理服务项目(2023.10-2026.09)
1项
534.9
1家


4.合格投标人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4.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3.投标人近3年(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5.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②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6.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0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7.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0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注: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8.投标人须提供由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5.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购买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①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一)线上获取文件方式:请投标人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详细步骤如下:(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4)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即视为获取招标文件成功。
(二)线下获取文件方式:请投标人于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所需资料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梅州市彬芳大道南电信枢纽副楼12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6.4.本项目允许以快递、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邮费自理),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7.2.开标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为准,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9.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南电信枢纽副楼12楼招标部
邮编:514071
联系人:古炎辉、钟云福
电话:/
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一章招标公告
附件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梅州市彬芳大道南电信枢纽副楼12楼招标部)。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12日08时30分至2023年7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1.3.现场勘探时间:无
1.4.现场勘探地点:无
1.5.现场勘探联系人:无;联系方式:无。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1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2.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彬芳大道南电信枢纽副楼12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和地点。
3.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2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彬芳大道南电信枢纽副楼12楼开标室。
3.3邀请所有投标人届时参加项目的开标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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