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CT维保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95.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0012020000830
预算金额95.8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先生028-85446608
中标公司四川裕雅康泓科技有限公司9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 |||
5110012020000830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CT维保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裕雅康泓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会展大道466号3栋附3034、3035、3036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95.8万元/年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CT维保服务。服务范围: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门子Definition AS CT正常运行,保障医疗安全,出现故障时能迅速规范维修等。服务要求:人工技术保养,全年无限次叫修,定期四次保养,不包含配件更换等。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保修期内,免费提供所有零配件,更换的配件为同一设备型号一致的原厂备件,安装完毕后达到设备运行标准与使用标准等。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曾旌城(采购人代表)、王丽红、宋晓玉、陈亚、李远建(组长)。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下浮20%,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34488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计划备案编号:内市采提(2020)1002号。2、 监督部门:内江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32-2267522。3、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4、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5、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6、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cdcz.chengdu.gov.cn/zfcg/gpLoan。7、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参照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本项目确定供应商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8、请中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
地址: | 内江市市中区沱中路31号(老区)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532871799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先生 | ||
电话: | 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6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