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启东市东海镇2022年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二标段)
金额
3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3206810359000586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纪巡龙18862821356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冬燕0513-838688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1
公告正文
[0]启东市东海镇2022年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06810359000586 项目名称 启东市东海镇2022年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
标段编号 B3206810359000586001001 标段名称 启东市东海镇2022年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二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4月2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5月11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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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 CA 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东海镇2022年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东海镇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约3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34 计划竣工日期:20238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二标段分散治理工程包括云祥村、东安镇村、东余镇村、大丰镇村:其中云祥村计划治理236户,涉及房屋栋数222栋;东安镇村计划治理275户,涉及房屋栋数250栋;东余镇村计划治理319户,涉及房屋栋数289栋;大丰镇村计划治理44户,涉及房屋栋数43栋。本装置污水处理工艺为:三仓式厌氧反应器+多介质土壤生态滤池。

二标段生活污水负压纳管工程包括云祥村、东安镇村、东余镇村、大丰镇村:其中大丰镇村345户,约258栋;东安镇村206户,约206栋;东余镇村131户,约113栋;云祥村84户,约78栋。

二标段重力管网工程主要围绕大丰东路南侧新建DN400的污水总管,收集对象主要为农贸市场,企事业单位,超市,小区居民楼等。DN400的污水总管从农贸市场向东南方向排至现状泵站,全长650m,新建DN300污水支管收集农贸市场,超市,小区居民楼,企事业单位等内部的污水;对于厨房污水,需新建成品不锈钢隔油池,经过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云祥村幼儿园附近学区房新建DN300污水管网,往北接入现状管网,总长33m,收集对象为周边学区房,饭店,文体中心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3.3.22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近1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26日至2023年51109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3年5110930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88 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44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5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给予83名从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东海镇新丰街108号

地址:启东市和平南路38号二楼

联系人:纪巡龙

联系人:袁冬燕

电话:18862821356

电话:0513-83868896

人: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公章)

人:

招标代理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人:

2023426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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