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2.2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20-83313605
标书截止时间2020/10/15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03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南湖御岭山庄旧售楼部及配套活动场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广州市市政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出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湖御岭山庄旧售楼部及配套活动场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路688号南湖御岭山庄内。

2.3项目概况:项目总改造面积合计2959.2㎡,包含旧售楼部1020㎡及室外配套活动场地1939.2㎡。将旧售楼部改造为文化活动中心、餐厅及室外配套活动场地进行修缮升级。

2.4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项目总改造面积合计2959.2㎡,包含旧售楼部1020㎡及室外配套活动场地1939.2㎡。将旧售楼部改造为文化活动中心、餐厅及室外配套活动场地进行修缮升级。包含但不限于:1)根据安全检测报告进行结构加固及结构钢柱拆除加固设计方案;2)人工拆除售楼部室内旧装修及清运地面垃圾杂物;3)屋面漏水维修及喷淋设施安装;4)运动区室内装修:5)用餐区、房间、洗手间装修;6)厨房装修、设备设施安装;7)户外休闲广场、厨房户外靠山通道、景观区修复、水景区修复、售楼部外立面修复;8)售楼部室内空调、体育器材、餐具设备采购及安装;9)户外配套篮球场、网球场地面修复新做全塑胶硅PU及弹性丙稀酸地坪漆;10)增设户外球场休息室;11)满足该项目使用功能的外水、外电、燃气、室内外照明、排水排污、消防设备设施、道路园路、园林绿化、交通设施、指示标识等配套工程。

2.6招标内容:

1、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南湖御岭山庄旧售楼部及配套活动场地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拆除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技术服务等相关配套设计等。

2、施工部分:按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完成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档案编制、配合完成工程报建手续、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

2.7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投标最高投标限价为342.22万元。其中: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2.22万元(含增值税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竣工图编制费等);设计费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20万元(含增值税价、基本设计费)

2.8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4.3施工单位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说明: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5.2技术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土建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按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0、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11、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领取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5日17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5日17时00分,地点: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南塔38楼)。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一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登记表一式两份(格式见附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附件2),以上文件须加盖公章。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11月3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南塔38楼)。

4、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日9时 30分。地点: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南塔38楼)。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银政大厦

4、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6、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7、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8、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9、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9.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9.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9.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9.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9.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9.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9.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进场后不服从招标人现场统一安排而导致现场管理混乱或投资失控的。

10、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szjl.com/)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银政大厦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层

邮 编:

邮 编:510030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0-83868988

电 话:020-8331360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83868988

                      2020年 月 日

(附件)南湖御岭山庄旧售楼部及配套活动场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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