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扶余有限责任公司/盾石牌水泥采购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0718-002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扶余有限责任公司/盾石牌水泥采购

竞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省建投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管理企业,负责省建投集团及权属企业“大宗、大额、大型、大批”建筑主材集中采购工作。

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大型现代企业集团,是以建筑业全产业链为主,集科研、投资、规划、设计、建设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市场布局覆盖国内31个省份、国外24个国家和地区,位列中国承包商80强企业名列28位、黑龙江百强企业名列第7位,是东三省唯一具有建筑业全过程双特全甲资质的企业。“十三五”期间,集团积极抢抓战略性发展机遇,大力推进改革攻坚,各项事业实现历史性突破、发生历史性变化,构建形成了“1+4+1+1”业务板块集群,各板块拥有省内最稀缺、最昂贵、最顶尖的资源,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相互叠加的良好效应充分显现,形成了产业结构更优、经营效益更好、发展潜力更足、全产业链服务能力更强的综合竞争优势。

面向“十四五”,省建投集团以打造千亿建投、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降本增效和金融支撑,做大总量和做优质量”原则,坚持做强产业链、发展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打造集中采购、综合贸易、仓储物流及融资服务于一体的省级供应链管理和服务平台,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征程中,发挥重要的战略支撑作用。

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接受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入围名单内的供应商进行竞价,公告内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扶余有限责任公司/盾石牌水泥采购

1.2项目编号:20220718-002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冀东水泥扶余有限责任公司/盾石牌水泥采购,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采购单价

限价金额

采购预算

限价金额

备注

1

冀东水泥扶余有限责任公司/盾石牌

P.O42.5散

5000

360

1,800,000.00

合计

5000

1,800,000.00

注:上述物资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

1.5提货期:2022年7月18日至下次竞价时间。

1.6提货地点:冀东水泥扶余有限责任公司。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技术指标按行业、国家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标准,如存在失效标准,以现行生效标准为准,存在多个执行标准的,执行最高标准)。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备货,采购人到达指定备货地可以及时装车。

1.7.4计量方法

水泥按过磅计量,以实际过磅为准,磅差应在0.3%范围内。计量用磅应经计量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计量器具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周期内。

1.7.5验收

1.7.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7.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7.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7.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

1.7.5.5验收异议时限

1.7.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6验收异议处理

1.7.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7.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的,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7.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7.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8付款方式及时间

1.9.1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9.2付款时间:按采购人需求,分期付款。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1,800,000.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3%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报名

只有在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冀东水泥扶余有限责任公司/盾石牌水泥采购项目评审入围(二次)名单内的供应商可参与报名竞价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7月18日1000分至2022年7月18日1100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竞价采购文件售价不收费。

5.竞价安排

5.1 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5.2 竞价时间:2022年7月18日1100分至2022年7月18日1300(北京时间)

5.3 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报名;

5.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5.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竞价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7.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9.平台交易服务费缴纳

1)平台交易服务费金额以及形式: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实际发生总金额的1‰(电汇,金额取整到元位)
2)平台交易服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底(北京时间)
3)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410100235804429
开户行名称: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4)汇款须备注文字“平台交易服务费+项目编号”编号以实际公告编号为准

5)汇款以后请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留存,并与竞价采购公告中的联系人核实到账情况。如需开具发票的,需要提供开票信息(未提供开票信息或非公对公汇款的将默认为无需开具发票)

10.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1.联系方式

人: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山路56号

人:王先生

话:15645101337

代理机构: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1500号

人:李先生

话:18246709386

期: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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