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林县年产2GWH锂电池组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检测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2141001
预算金额12124.8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庞小静0771-538634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上林县年产2GWH锂电池组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检测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上林县年产2GWH锂电池组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检测已由上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上发改项目[2023]53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上林县振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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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名称:上林县年产2GWH锂电池组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招标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2141001 建设地点: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塘山路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21498.8㎡,总建筑面积43444.36㎡,其中,1#厂房16325.18㎡;2#厂房10569.22㎡;3#厂房10569.22㎡;生产辅助用房5980.74㎡,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给排水、电气、弱电以及室外道路硬化等其他附属设施。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等。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2124.83万元 检测服务期:300日历天 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181万元 服务质量要求: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等要求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2141001001,标段(包)名称:上林县年产2GWH锂电池组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招标范围: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绿色建筑检测、防雷检测、沉降观测、消防查验、土壤氡检测、土工试验工程、道路及室外总平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等施工图纸涉及的规范以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所需的所有检测项目。(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工程实际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作出是否投标或投标策略以及投标报价的判断和决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①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拟投入检测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10 人以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上岗证书;②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广西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上备案的消防查验机构; 具有省级或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资质等级:乙级及以上)。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2023年08月03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4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 |||||||||||||||||||||||||||||||||
6.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xggzy.gxzf.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7.交易服务单位 |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8.监督部门及电话 | |||||||||||||||||||||||||||||||||
上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1-5222495)。 | |||||||||||||||||||||||||||||||||
9.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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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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