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7/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dacg2017gk0311
预算金额1894.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伟华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20-3846767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GDDACG2017GK0311

三、采购项目名称: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948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为辖下的水质净化厂(目前已建成厂共7间,分别为:广州开发区西区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西区厂”)、广州开发区东区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东区厂”)、广州开发区永和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永和厂”)、广州开发区萝岗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萝岗厂”)、广州开发区黄陂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黄陂厂”)、广州开发区九龙水质净化一厂(以下简称“九龙一厂”)、广州开发区国际生物岛再生水厂(以下简称“生物岛再生水厂”)),采购各厂所产生的脱水污泥(以下简称“污泥”,含水率约80%)的处理处置服务,预计年处理量约36400吨,预计本次采购服务期内污泥量约37896吨。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中心已按照500/吨的招标单价进行了两轮公开招标,均因报名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3家而失败,之后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但又因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再次失败。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唯一供应商名称: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新塘镇黄沙头村方中二路30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_陈怀_工作单位___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_____职称____高级工程师____

意见__关于《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变更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项目》,于2017年6月2日公开招标采购时,因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三家,采购失败,又于2017年7月12日公开招标,因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三,采购失败,第三次按广州开发区财政局穗开财〔2017〕1021号文件。由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肇庆奥特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失败造成采购失败。故执行政府采购单一来源,经论证同意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政府规定,国家规范法规,合理中标。___

2.专家2:姓名__张耀_工作单位__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__职称___高级工程师__

意见__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政采方式采购供应商,供应商单一来源为“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二次政府采购失败后,报批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批复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后第三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不满足报名家数要求,三次招标均失败,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具体证明材料见“穗开财函〔2017〕1021号”,以及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结果公告。____

3.专家3:姓名_倪啸_工作单位__广州市城投集团___职称___高级工程师___

意见___经核实本项目两次公开招标以及竞争性谈判采购均失败,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选择供应商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选取本项目供应商。____

4专家4:姓名__奚广东__工作单位__广东中天市政设计有限公司___职称___高级工程师____

意见____基于采购项目的特殊性,以及前3次招标失败的经历,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方式合适。采购最高限价建议根据以往同类项目中标价或由拟定供应商提供详细报价分析商讨确定。___

5专家5:姓名__刘强__工作单位__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___职称____高级工程师___

意见___1.本项目要求年污泥处理量为37896吨,对成交人的污泥处理规模要求较高;并且污泥处置的工艺要求较高,行业内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企业极为有限,所以本项目满足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
2.本项目经历两次公开招标和一次竞争性谈判均因响应人不足导致失败,所以从程序上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3.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采购程序及技术要求上满足本次采购要求。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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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两次均因报名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3家而采购失败;后经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投标供应商只有“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名,不足法定数量再次采购失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推荐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选定供应商,由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10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1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联系电话:020-3846767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伟华 联系电话:020-8226126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六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8467671
传真:020-38467671 邮编:510500
(三)采购人: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
联系人:高大康 联系电话:020-82099911
传真:020-82099913 邮编:510535
(四)财政部门:广州黄埔区财政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一号
联系人:崔小姐 联系电话:020-82376610

发布人: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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