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大兴区联港嘉园幼儿园2023年食堂、洗消间、教师卫生间吊顶修缮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8.02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jgc-2023-zb045
预算金额8.02万元
招标联系人国超越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爽010-510614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江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联港嘉园幼儿园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大兴区联港嘉园幼儿园2023年食堂、洗消间、教师卫生间吊顶修缮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兴区联港嘉园幼儿园2023年食堂、洗消间、教师卫生间吊顶修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JGC-2023-ZB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爽、候月鹏
项目联系电话:010-510614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联港嘉园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文新南街267号院1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国超越010-602730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江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爽、候月鹏010-5106145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0层1012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方式:比选
项目预算金额:80,208.42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80,207.44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洗消间、教师卫生间吊顶修缮改造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建。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③本工程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惩戒。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⑤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⑥近三年内(本项目比选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⑦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2023年7月20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0层1012室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适用于代理人获取比选文件的,授权事项必须包含针对本项目报名事宜。);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获取比选文件的)。
4.售价:每份人民币500.00元(含税),比选文件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0层1012会议室。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与北京江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2.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比选文件。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采购政策;
(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
(5)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6)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7)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8)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9)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10)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208420 万元(人民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