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zxcx-202406-250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温广雄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生产区防暑节能改造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形式编号:CGZXCX-202406-2506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2024年 6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9 第三章 技术要求43 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43 1 合同设备43 2 包装43 3 运输标记44 4 检验44 5 权利担保44 6 交货45 7 安装、调试46 8 价款与支付46 9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7 10法定责任47 11 违约责任48 12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49 13 不可抗力49 14 通讯50 15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50 16 附件50 17 其他规定51 18 签署事项51 附件一:设备清单及主要设备分项配置明细表52 附件二 技术要求5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5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生产区防暑节能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上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招标形式 项目名称:生产区防暑节能改造项目 采购形式编号:CGZXCX-202406-2506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质量要求
招标内容数量供货方式具体要求
工业大电扇28台交钥匙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项目招标各单位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费、原厂服务费及相关配件、随机备品备件、保险、税费、运杂、安装、设计、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其他专业配合及可预见的风险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严格按照技术文件要求执行,达到招标人需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2质量要求: 2.2.1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最新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并通过验收。依据设备明细清单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运输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各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2.2.2投标设备技术参数和总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执行。 2.2.3设备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 2.2.4设备交货要求直接发货至合同指定地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2.2.5所使用的软件系统均为正版,已获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的正式授权,且对该系统软件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具有合法的来源,在有关知识产权中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市场信誉、与招标人无诉讼纠纷及财务状况且企业成立三年以上(以开标当日为计算终时),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的能力,能切实履行合同特殊条件; 3.2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需具备1项类似项目业绩; 3.3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到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3.4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相应的生产、供货及安装能力;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且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3.6参与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应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名单。 3.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8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3.9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 3.10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3.12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相关单位存在纠纷的公司及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3.13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生产证明,若为代理商需具备厂家授权; 3.14供方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6月 19日下午17:30前,按照4.1-4.3顺序及所列项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要求每一页原文件扫描在一页上,禁止两页或多页合并扫描在一页,扫描文件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影响报名的审核,扫描文件格式为pdf格式,禁止采用压缩文件格式或图片格式,所有扫描文件都集成到1个pdf文档并设置目录)发送至邮箱642286118@qq.com并电话联系工作人员查收(温广雄;联系方式:18649979199),邮件名格式为:XXX公司(五个字以内公司简称)XX项目报名资料。 同时必须在邮件中以文字方式提供投标人全称、投标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4.1营业执照; 4.2同类项目业绩汇总表(格式自定)及业绩合同原件(不低于2份); 4.3财务状况表、信用中国截图;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以最终通过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为准,审查通过的将会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告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重汽集团官方网站、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温广雄 联系电话: 18649979199。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序号内容
说明
1项目名称:生产区防暑节能改造项目 采购形式编号:CGZXCX-202406-2506
2招标人名称: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埔岭99号 联系人:温广雄 电话:18649979199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4合格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市场信誉、与招标人无诉讼纠纷及财务状况且企业成立三年以上(以开标当日为计算终时),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的能力,能切实履行合同特殊条件; 4.2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需具备1项类似项目业绩; 4.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4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相应的生产、供货及安装能力; 4.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且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4.6参与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应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名单;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4.9供方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4.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
5提交疑问时间:2024年6月 14日17时00分前; 提交疑问方式:将答疑问题以word文件格式发邮件至邮箱642286118@qq.com ,并电话通知联系人(温广雄联系方式:18649979199),邮件名格式为:XXX公司(五个字以内公司简称)XX项目答疑文件。同时必须在邮件中以文字方式提供投标人全称、投标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注: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视为无效投标。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有疑问,请各投标人在本答疑环节提出。
6领取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间:2024年6月15日17时00分前; 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方式:招标人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文件发送至投标报名时登记的电子邮箱。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第9条。
8投标文件份数: 8.1资质标标书一式壹份,商务标标书一式叁份,其中各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8.2电子标书一份;注明:电子标书一定要提供U盘(8G以上正规品牌),U盘内分别存入本次招标投标方所提供的电子版和PDF版,如有病毒造成设备损坏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负责。不提供电子标书将不退还保证金(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PDF及word格式各一份); 8.3报价一览表一式贰份; 8.4投标人须分别提供独立、完整的投标文件及其技术附件,各标书之间不得互相交叉或借用相关附件。
99.1投标文件密封: ①资质标书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起,正本在最上); ②商务标书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起,正本在最上); ③报价一览表一式两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 ④电子标书一份(1个优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小号包封内; 将①、②、③、④统一放置在一个文件箱或文件袋(如打印纸盒)内。 注意不允许将①、②、③、④封在一起。 注意不按此要求密封标书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9.2投标文件的标记 上述①②③④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分项应分别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质标书、报价一览表、电子版、商务标书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固定电话、授权人手机号4)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5)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按照资质标书1册、商务标书1册分别进行胶装,各自不允许超过两册。 资质标书和商务标书不单独装订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10投标文件的盖章: 10.1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签字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或盖章,不接受电子影印版签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0.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公章”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有效期
1111.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其他保证金形式不接受(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电话通知招标人查收,联系人:温广雄 联系电话:18649979199。 11.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 11.3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11.3.1开户名称: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11.3.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永安支行 11.3.3银行帐号:428658383219 11.3.4财务电话:0598-3829986 11.4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6月 19 日17时00分前 11.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信息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6说明: 11.6.1招标人按照财务制度退款,在确定中标人后,按投标人(除中标人外)所提供的账户信息一个付款周期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不计息),中标人投标保证转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结束后招标人按照财务制度无息退款。 11.6.2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标。 11.6.3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没收保证金: a)截至开标前3个工作日,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且未以书面形式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 b)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c)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d)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e)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12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综合楼二号会议室(福建省永安市埔岭99号)。 (暂定地点,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2天主动电话询问联系人是否有变化,以实际回复为准)
开标
14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5开标资格审查资料(注意此部分资料须单独准备,投标人随身携带,以便开标现场随时核验,不要封在商务标书中,但商务标书中列明的内容不能有漏项):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打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 (3)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合同原件,不少于1份); (5)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公章);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 (7)近三年财务状况报表、经营业绩一览表(加盖公章)。
评标委员会
16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方面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等三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
授予合同
18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有权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相关费用
19
其他
20交货期:(投标人竞报)自接到中标通知起,20个日历日之内交货至供货地点,10个日历日完成设备安装,并满足生产使用条件,总工期30个日历日。(投标人可在满足上述总工期最短时间基础上竞报)
21质保期:均自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起 12个月,质保金于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起12个月后支付。
22合同价款的支付: 22.1付款结算方式:半年期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22.2设备全部到齐,经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款100%的收据及合同总额剩余未开部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并附带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经招标人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月底支付合同总价款90%的验收款。 22.3合同总价款的 10 %作为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不计利息。待每套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的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及设备使用单位或设备管理单位的使用情况说明,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甲方当月履行财务流程。如有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予以相应扣除。
一、说明 1.招标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 2.代理机构 无。 3.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发出的澄清、答疑和修改组成。 6.招标文件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前附表第5项所述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招标人。在前附表第6项所述时间之前,招标人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表明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答复后24小时内书面签章回复。 7.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7.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以书面补充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招标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7.3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人的澄清、修改或变更后24小时内书面签章回复。 8.特殊说明 无。 三、投标文件编写 9.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资质标书、商务标书、报价一览表共叁部分构成,必须按照9.1及9.2条资质标书及商务标书所列的各项顺序及要求体现的内容进行编写和装订,各项内容要求的资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检验报告、财务报表等非现场编写内容,标书正本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打印)。 9.1《投标文件(资质标)》 9.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1.2营业执照; 9.1.3资质证书; 9.1.4安全生产许可证; 9.1.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1.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回执单); 9.1.7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 9.1.8企业信用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报告); 9.1.9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连续三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必须连续,同时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资产情况汇总表。 9.1.10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指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9.1.1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9.1.12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9.2《投标文件(商务标)》 9.2.1投标函; 9.2.2生产区防暑节能改造项目投标清单报价表; 9.2.3投标人承诺函,需写明质保期以外服务费用情况; 9.2.4商务偏离表; 9.2.5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9.3开标一览表 9.3.1开标报价一览表(具体详见附表)。 注:招标文件给定格式的按给定的格式填写,未给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但需包含以上内容。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资质术标、商务标、报价一览表分别装订、打包。最终投标人提交一份密封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 10.2 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安装、调试至交付使用所涉及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验收费、检测办证费、随机备品备件、垃圾清理费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不可遇见等全部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投标的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材料及运输等市场价格波动及政策性调整等一切风险因素。无论任何因素,中标的综合价格不再进行调整。 本项目税率:13%。 11.2 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1.3 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11.4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11.5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11.6 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11.7 投标人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报价总价,单价和总价不符,以中标价为准,根据总价修正单价。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1.8 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11.9 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1.10总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1.11投标人应报出其所能承受的最低的合理价格。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书中所报出的价格,在排除各种差异因素后,不超出国内正常市场价格,并且保证价格不应高于对其他情况相似购买者的合同价。任何对本保证的违背,将使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归还所得的超支价款。 12.投标文件签署 12.1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须使用黑色或蓝色不可退色签字笔,由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须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正本及各附件(副本的签署不做强制要求,可以是正本的彩印件,但是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2.2 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注有盖公章、签字之处,应有投标人的盖章、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 13.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3.1投标人应准备的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投标人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资质标书及商务标书)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3.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 14.投标文件装订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0项。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1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5.2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依法向其提出索赔,投标人应当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谈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5.3保证金的退还: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 16.投标有效期 16.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投标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文件递交 1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 17.2 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7.3 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签收 18.1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递交书面形式的投标,其他形式的投标不予接收。 18.2 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人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9.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9.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9.2 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 19.3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19.4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及评标 20.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为该项目依法组织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成员(视标的额大小按规定确定专家人数)组成的评标专家小组负责,即由评标专家小组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20.2本项目无技术标评审,按照标书中规定的详细技术配置清单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在满足统一入围供方技术标准、重要技术配置、同水平品牌(不得指定)进入商务标,商务标原则上按照合理最低价选择中标厂家,项目评标采取投标单位多轮报价逐级淘汰的方式。 20.3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招标人邀请各投标人派员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4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与会人员。 (3)核验投标人资格证件,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投标文件密封完好)。 (5)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先拆启资质标书,报价一览表及商务标书暂时不拆启,由招标人指定专人保管。由监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资质标书进行审核,审核确定满足招标要求后进入商务标评标阶段。 (6)根据资质标评审结果,通知未进入商务标评标资格的投标人离场,当众拆启进入商务标评标资格单位的报价一览表,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现场确认无误后进行商务标的评标,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采取多级评标模式,最终确定投标人排序。 投标前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方案进行充分准备,投标人已默认认可上述开标、评标过程,无异议。招标人无义务对未入围投标人做任何解释。 2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标,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22.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22.1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2.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2.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2.4保密性原则: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2.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23.定标 23.1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 23.2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23.3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中标候选人所报货物的产品性能及性价比、安装方案、调试方案、技术状况、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交付时间、投标人信誉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审查或了解。 23.4最终审查的方式: 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或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23.5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招标人的询问并受理招标人的考察,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书。 23.6通过对中标候选人的最终审查确定中标人。 24.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利。 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在单位产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招标人有变更工程量的权利。 25.招标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一个或所有投标的权利,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任何时候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或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6.中标通知 26.1确定中标结果后,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6.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7.3合同以双方最终签署的版本为准。 七、废标及终止招标 28.废标 28.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4)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5)投标人串通投标; (6)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7)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若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样品); (8)按照12.1条约定无投标人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13)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4)不响应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供货时间、安装时间、质量要求、质保期等实质性内容的; (15)投标报价内容中有重大缺项漏项的。 (16)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17)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9)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9.终止招标 29.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有效参与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以上的。 (5)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八、相关费用 本项目招标相关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 九、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十、其他 需对“投标人须知”正文进行补充和修改的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一、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或中标人隐瞒真实情况,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发布中标通知或已签订合同的情形,招标人均有权拒绝或取消中标人资格,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第三章技术要求 第一节 项目概况及货物的使用环境 一、项目名称:生产区防暑降温节能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永安市 三、使用地点:福建省永安市重汽福建海西公司各生产车间 四、工作制度:全年工作300天、两班制、设备年时基数4000小时,设备利用率99% 五、使用地点区域自然环境: 1.海拨高度:2000m及以下 2.环境温度:-10~+45℃,最大日温差:15℃ 3.相对湿度:80%,最高月平均相对湿度:79%(+9.1℃) 4.使用地点:厂房内 六、能源环境: 1.电源:符合中国制式,供电电压:380V±15%,供电频率:50Hz±2% 2.压缩空气压力:厂区空压机自产压缩空气,末端压力0.4Mpa~0.6Mpa 3.冷却水:水源为城市自来水 七、采购货物概况及参数要求 采购货物主要构成一览表
序号内 荣单位参 数
1用途/作业过程防暑降温
2电机/永磁无刷
3风扇直径m7.3
4扇叶6
5扇叶宽度mm180
6风量m³/min13000
7覆盖面积≥1000
8转速/0-55转/分钟
9功率KW1.5KW 变频调速
10电源V380V或220V
11风扇采购数量28
12风扇悬挂点改造24
备注:本表所列采购货物仅为货物的主要构成部分,应配套供货以及招标方所列其它货物(或设备)和服务,请投标方认真阅读“供货范围”。若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章节中予以详细说明。 八、采购货物技术要求 1.设备主要包括:风扇、吊架、风速调节开关、开启及关闭开关。 2.风扇叶采用航空镁铝材。 3.电机采用三菱等国内知名品牌。 4.变频器采用安川/丹佛斯等国内知名品牌。 5.风扇悬挂点需进行改造,改造费用投标单位负责,悬挂点改造数量24台,两根梁之间需加装横杆,横杆要求:镀锌圆管,直径150mm,长度约8米(投标人可自行设计)。 现场风扇安装照片如下: 正常风扇安的装悬挂点 改造后的风扇安装悬挂点 九、采购货物特别说明 招标方所列货物的名称和规格型号,如为某一供应商所特有,则该名称和规格型号可作参考;但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要求。 十、其他事宜 1.项目施工,施工建设与生产制造需相互交替进行,施工需在现场停产后进行,要求施工期间按照规划路线开展工作,项目完成后场内损坏设施及路面由投标方负责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修复。 2.施工期间由投标方做好车间防尘防护、通道隔离等措施,不得影响车间生产及产品质量。 3.若招标方认为投标方的钢结构不合理,需要按照招标方要求整改。 4.设备一、二次用电均由投标方负责线路铺设及连接,招标人只负责指定接电点,所有增加的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5.安装风扇所需要的登高设备均由投标方负责。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一、特别提示 1.本章技术要求,仅对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检验等方面,提出了最低和一般性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2.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规范等,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规范不一致时,应按高于本技术要求所列的标准、规范执行。 3.投标方认为所供货物必需由招标方配备、解决或提供的其它要求,如设备基础隔振和减振设施、软化水、洁净气源等,均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中予以充分说明。 4.投标方应根据招投标货物具体要求,提出对厂房、设备基础(或安装平台)、公用设施、消防、环保等超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技术交流文件、合同等规定的、有特殊需要的解释、说明和要求。 5.无论是否有技术偏离,投标方均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中明确作出有无说明。若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投标方必须予以明确和详细的说明或澄清。 6.为避免投标方优势在招标评审时漏项,质保期超出本标书要求的,应当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中特别注明。 7.投标文件中,针对“特别提示”条款所做的回应,将作为投标方能否中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基本要求 1.投标方所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国最新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特殊要求。 2.投标方所供货物涉及的专利权技术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其它技术等,应保证招标方不因此受到任何侵权指控以及实际损失。 3.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实用性。 4.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必要时应当免费提供技术承诺或担保。 5.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或设备)为中国政府指定或规定的主管部门公布的非淘汰货物(或设备),并尽力提供中国政府指定或规定的主管部门认可的环保型和节能型货物(或设备)。 6.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完整性和成套性,能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使用。 7.投标方应对招标方采购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产能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招标方拥有追究投标方泄密责任的权利;招标方如有需要,投标方应无条件签署保密协议。 三、执行标准 1.招标方此处所列标准仅为涉及的主要标准,而且不保证其为最新版执行标准;投标方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认真予以填写、补充和修改完善。 2.投标方需要执行的标准,应当采用所供货物通过买方组织/的最终验收之日已经开始执行的最新标准。 3.采购货物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招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的国标或专业(部)标准执行及相应的国际标准。 4.采购货物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时,卖方应在合同签署之前,将所涉及的企业标准提供给买方确认。 5.采购货物如果采用国际标准,其执行标准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确认。 6.采购货物所涉及的标准不统一时,原则上按照最严格标准执行。 7.涉及的主要标准表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备注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98
2《机械工业职工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BJ18-88
3《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定》JBJ16-88
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规范》GBJ87-85
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7
7《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9《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J305-75
10《碳素结构钢》GB700-88
11《碳钢焊条》GB5117-85
12《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5-88
1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1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94
8.安全、环境保护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规。 9.供货商提供的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应的质量标准和国家安全标准,同时满足设计图纸及我公司提出的技术要求。验收时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提供国家质量管理监督部门关于所购货品品质保证的相关证明。 请投标人注意: 本招标书中所有条款均为招标方对投标方的要求内容。不应因表达顺序而被投标方忽视。对每一项要求均要求投标书中对应明确是否满足。 四、图纸要求 1.设计图纸规范性要求 2.按双方确定的技术方案和要求进行设计。 3.尽量考虑选用标准件、尽可能统一品牌、型号。 4.提供操作使用和维护说明书应完整齐全,用中文表示。 5.说明书提供各种易损件清单;标明名称、规格、数量,以及投标方情况,并附相关说明资料。 6.说明书表明日常维护的要点,如需要的润滑点、润滑材料及其操作方法等。 7.表明维护、修理、大修的日期及提醒相应预防措施。 公用设施布局图纸: 1.电控图纸: 2.气动原理图、操作顺序图 3.图纸标识 4.图纸标准 5.图纸分类和编号 6.图纸仅做设计参考,具体施工需根据招标方现场需求进行更改。 五、验收 1.预验收 1.1设备到达招标方现场,投标方现场安装、调试生产线运行合格。 1.2生产节拍满足设计要求,各工位的节拍能达到平衡。 1.3项目中的供货范围已经提供完毕、各项技术要求达到设计的要求、项目进度满足了招标方公司的要求。 1.4招标方提出的问题点都得到最终解决,并对整改问题中所涉及的工装设计更改处做出相应的资料更新移交给招标方, 投标方整理完善调试过程中的所有记录、本协议所定资料内容进行相关整理更新提交给招标方。 1.5设备的所有档案资料齐全。 2.终验收 2.1 最终验收在招标方进行,终验收启动会议由招标方负责组织,启动终验收条件如下: 试运行验收合格后两个月。生产节拍满足设计要求,各工位的节拍能达到平衡。 2.2终验收工作内容: 2.2.1是否达到生产纲领、节拍要求。 2.2.2设备安全性、操作性、维护性检查,对各种可能发生故障的环节进行测试。 5.2.2.3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合理性、安全性、平稳性。 2.2.4文件资料齐全。 2.3投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供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行合格的书面报告。 在满足预验收、动态验收、终验收的所有条件下,双方进行终验收签字。 第三节 售中售后服务 1.技术及培训服务 1.1投标人应负责在招标人货物(或生产线)使用现场,进行1~2次免费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并接受招标人有关人员的技术咨询。 1.2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生产线)涉及到外购外协货物、而且该货物的技术质量等较为关键时,投标人应能得到配套厂家的技术支持,并免费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 2.安装调试服务 2.1安装调试与验收期间,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生产线)涉及到外购外协货物、而且该货物的技术质量等较为关键时,投标人应能得到配套厂家的技术支持,并免费为招标人提供安装使用现场的指导与协调。 2.2指导安装调试或负责安装调试以及协助验收,投标方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其收费额或免费约定,否则视同免费;安装调试及验收服务均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协议、通知及时组织并完成。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延期,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 2.3投标人提供收费的或免费的、指导安装调试或负责安装调试,至少应在投标文件的报价章节中,予以明确说明。 3.验收服务 3.1投标人在招标人现场进行的货物(或生产线)的预验收和终验收配合或指导,应当是免费的。 3.2货物(或生产线)验收时,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生产线)涉及到外购外协货物、而且该货物的技术质量等较为关键时,投标人应能得到配套厂家的技术支持,并免费为招标人提供使用现场验收的配合或指导。 3.3在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生产线)需要得到招标人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查验、试验、验收时,投标人应当免费完成或协助招标人完成所需要的工作、材料和服务等。协助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报价内容中予以说明,否则视同免费。 4.售后服务 4.1所有的售后服务均由投标人受理。如果发生问题并且收到报告,投标人应当在2小时内予以答复。 4.2如发现所提供的货物(或生产线)存在问题,需要投标人解决或配合解决时:在质保期之内,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在质保期之外,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有关人员到达现场。 4.3投标人派往招标人使用现场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现场解决问题时,不得无故拖延或推迟,应为招标人提供最佳的服务。 5.其它服务 5.1若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生产线)有需要进口的,投标人一般应自行、自费办理。 5.2除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技术协议、合同等约定之外,投标人应免费负责必要的或强制性的货物(或生产线)的检验、试验、化验等直接费用。 5.3本章节条款所列“免费”,并非指定不可收费,而是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技术交流文件、技术协议书和合同等范围之外,投标人不可另行收取的费用。 第四节 预验收和终验收 1.验收的一般约定 1.1验收标准一般以技术协议书和合同规定验收。 1.2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技术交流文件等与技术协议书、合同存在差异,原则上以涉及条款中对招标人最有利条款为验收依据。 2.检验 2.1国产货物(或生产线)的检验由卖买双方按照合同要求或在制造现场进行。 2.2进口货物(或生产线)的检验按照下述要求进行: 2.1.1进口货物(或生产线)发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或生产线)的质量、型号、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所供货物(或生产线)符合合同规定。 2.1.2中标人应依据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买卖双方达成一致的货物(或生产线)的验收标准和装箱单,作为招标人检验的依据。 2.1.3进口货物(或生产线)到达目的地后,招标人有权申请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或生产线)的品质及规格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招标人的责任外,招标人有权在货物(或生产线)到达卸货目的地后180个日历日内,根据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证明书向中标人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检疫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3.验收条件 验收一般分预验收和终验收两部分。预验收一般在中标人现场进行,终验收在安装调试完成及试运行后的招标人现场进行。但是所有的项目,包括不能预验收的项目和预验收通过的项目都在终验收时重新检验,最终只以终验收为准。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了合同,同时货物(或生产线)完成了试运行并经检验合格,则具备验收条件。 3.1预验收一般条件 3.1.1中标人已经按照“供货范围”要求提供了预验收资料,并且资料齐全、完整和有效。 3.1.2货物(或生产线)应运行稳定、可靠、安全,无非正常变形,非正常振动,无异常声音;无漏水、漏液、漏气(汽)、漏电等现象。运动的零部件(如链条、联轴器、离合器、主轴、工作台等)动作平稳、灵活运动准确。 3.1.3货物(或生产线)应完整且所有的零部件应该安装牢固,外观无损伤,所有的焊缝饱满、无残渣等缺陷。 3.1.4一般情况下,所有的管路和线缆等,接头应完全正确、可靠地联接;应排列有序(正确、牢固、整齐),有必要的防护,无皱褶、收缩和裂缝等不良现象。 3.1.5货物(或生产线)的润滑系统工作正常、可靠,润滑点易于到达。 3.1.6使用的压力容器、电气等应具备合格证(如果有压力容器)。 3.1.7货物(或生产线)的油漆质量应饱满、有光泽,无掉漆、无色差、无“桔皮”等不良现象(特殊标志除外)。 3.1.8货物(或生产线)标牌完整、清晰、明确。 3.1.9地线联接和地极符合国际(ISO/IEC)标准规范。 3.1.10货物(或生产线)的安全要求符合中国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合同要求。 3.2终验收一般条件 3.2.1经过预验收而且没有出现新的质量问题,或者满足预验收条款。 3.2.2货物(或生产线)安装调试完毕,并至少经过了验收要求的负荷试运行。 3.2.3货物(或生产线)正常运行时,噪声等环境影响因素满足国家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规定,安全措施落实、有效。 3.2.4计量仪器、仪表配套合理,采用中国的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准确、灵敏可靠。保证设计指标和仪器说明书的参数的实现。 3.2.5试运行期间或之后无维修、调整等行为(特殊情况除外)。 3.2.6货物(或生产线)质量、技术性能等,达到签定的技术协议书和合同规定的终验收标准。 4.终验收基本要求 4.1货物(或生产线)允许情况下,一般先连续空运转8小时,然后再进行负荷运行。 4.2负荷运行时,货物(或生产线)应连续运行5天,每天连续8小时,除招标人方面因素外,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4.2.1在整个验收过程中没有维修、更换零部件或元件行为; 4.2.2所有出现的调整,每次调整时间均不超过20分钟; 4.2.3所有调整时间的总和不超过总运行时间的5%; 4.2.4累计负载运行实际性能(或生产率)达到合同规定; 4.2.5终验收原则上要求一次完成。若一次验收不成功,最多允许两次; 4.2.6终验收通过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终验收报告,并移交、核对全部供货范围内物品。 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参考格式,以双方最终签署版本为准)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本设备采购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招标人: 中标人: 鉴于,招标人向中标人购买项目设备 台,就该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等有关问题,经买卖双方协商自愿达成本合同: 1 合同设备 1.1招标人向中标人购买的设备信息详见下表《合同设备一览表》,(附件一:报价明细表)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生产区防暑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术要求)。 合同设备一览表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台)单价 (元)合计 (元)品牌备 注
合 计 元整(¥ )
1.2技术规格和标准 1.2.1本合同约定设备的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要求》。 1.2.2本合同约定设备的技术规格应与《技术要求》中规定的相应标准一致。若《技术要求》无相应规定或未签署《技术要求》,设备的技术规格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其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招标人招标文件及中标人一切书面承诺中要求的技术标准。 1.3在设备所有权转移到招标人之前,有关设备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保险费用。 2 包装 2.1设备的包装需采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采用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设备的包装方式。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安全抵运现场。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其包装、防护不妥而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丢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2.2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3 运输标记 3.1中标人应在每一包装箱邻近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 3.1.1收货人 3.1.2合同号 3.1.3发货标记(唛头) 3.1.4设备的名称、品目号、箱号 3.1.5毛重/净重(公斤) 3.1.6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3.2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中标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以国内贸易相宜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以清晰的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方便装卸和搬运。 4 检验 4.1中标人在发货之前,对设备有关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设备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书,但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设备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保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结果的说明。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招标人按照《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招标人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4.2国家强制检验检测的设备,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检验检测,中标人保证提供的设备通过其检验并承担费用。 5 权利担保 5.1中标人所交付的设备,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设备,中标人应担保设备不存在订立本合同时不为招标人所知的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留置权等)或行政、司法查封。 5.2中标人应保证第三方对其提交的设备不得以侵权或其他类似理由提出合法要求,如侵犯知识产权等。 5.3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以及给招标人所造成的损失。 5.4招标人应在已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将此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中标人。 5.5如中标人需要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或图纸进行生产并供货的,根据该技术要求或图纸所知悉、掌握或改进的任何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产品外观或产品生产制造的过程、方法、技术)所涉及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申请权、许可权等)均归招标人、招标人母公司或母公司其他关联方所有。 6 交货 6.1中标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到货时间前传真、邮件等给招标人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设备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6.2中标人应在设备装运完成后当天以传真、邮件等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启运日期、预计到达日期。 6.3技术资料。签订本合同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免费提供给招标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总装图、安装尺寸图、设备基础图、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招标人所需要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各类资料。如上述资料未按招标人要求交付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对合同设备验收(包括预验收和最终验收),并且中标人应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6.4交货方式: 6.4.1 6.4.1交钥匙方式:中标人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载、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以及培训等直至达到招标人的各项要求并交付使用。 6.4.2指定地点交货:中标人依照合同约定将合同设备卸载至约定地点,双方完成交付手续。 6.4.3自提:招标人依照合同约定到中标人所在地提取合同设备,双方完成交付手续。 6.5交货地点: 6.6到货时间: 6.7到货后,买卖双方代表办理移交手续,此时的移交不代表中标人合同设备所有权的转移,合同设备的保管责任仍然由中标人承担。移交内容包括:合同设备、硬件、软件、图纸、资料、质量证明文件等。 6.8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日期前交付设备,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6.9风险的转移。在依据本合同7.1条约定对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设备所有权由中标人转移至招标人。如果在对该设备进行最终验收之前,中标人被解散、破产、收购等,其接收方应无条件承担该合同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且中标人应自出现上述事项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招标人,如招标人没有收到明确责任义务的书面通知,则该设备所有权自动由中标人转移至招标人,余款作为该设备的后续质量维护费用,招标人无须再支付给中标人,但此时设备所有权的转移并不能解除接收方的责任义务。 在设备所有权转移之前,设备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7 安装、调试 7.1 中标人须在到货后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政府环保部门的验收。 7.2中标人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中标人应自负其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 7.3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安装场地及施工人员安全,由中标人负责。由于安装、调试等原因造成招标人或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7.4中标人须对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的招标人或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 价款与支付 8.1合同总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该价款为包含13%增值税的总价款,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如国家出台新政策对增值税率进行了调整,则本合同含税总价在不含税价基础上根据国家最新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备、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油漆、包装、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保险、利税、管理、运杂、安装、调试、培训、配合、图纸资料及双方约定的交货方式相关费用等全部费用。 8.2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半年期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8.3合同价款的支付: 8.3.1设备全部到齐,经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款100%的收据及合同总额剩余未开部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并附带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经招标人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月底支付合同总价款90%的验收款。 8.3.2合同总价款的 10 %作为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不计利息。待每套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的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及设备使用单位或设备管理单位的使用情况说明,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甲方当月履行财务流程。如有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予以相应扣除。 9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中标人保证其提供的新购买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的、未经改装的、包装完好的、原厂正品,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中标人保证其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合同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9.2中标人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任何产品缺陷,否则因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存在产品缺陷而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9.3中标人承诺因其提供的设备存在瑕疵或产品缺陷而导致第三方向招标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的,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进行解决或应诉,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餐饮费、调查取证费等)由中标人承担。 9.4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报告签署之日(以签署日期最晚者为准)起 6个月。 9.5合同约定的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如有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或设备使用单位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回复,如需到现场解决问题,中标人应派工作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免费修复、更换相关部件,将设备修复完成。 9.6中标人负责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免费为招标人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等。 9.7 质量保证期满后,中标人保证向招标人提供及时的、质优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9.8质量保证期满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也应及时修复和更换,且只收取成本费,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中标人对设备质量问题所负的责任直到设备使用寿命周期结束。 10法定责任 10.1中标人需遵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缴纳有关的法定费用和税项。若中标人未按期交纳法定费用、税项,则中标人须补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10.2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10.3买卖双方同意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双方之间交换、披露、传递或通信的所有工业和商业信息,任何附加文件或相关文件,应该被视为高度机密,双方应该按照此处规定仅用于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10.4除对方预先书面同意外,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期间或本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与对方有关的任何贸易、商业或工业秘密。 11 违约责任 11.1中标人应承担提供的设备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一切责任,招标人有权在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测试期限内、质量保证期内等任何时间提出索赔,招标人有权按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要求中标人赔偿: 11.1.1中标人同意招标人拒收设备并把被与拒收设备等值的价款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以本合同规定的货币付给招标人,中标人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设备所需要的其他必需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1.1.2根据设备的瑕疵和受损程度以及招标人遭受损失的金额,经招标人同意降低设备价格。 11.1.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中标人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招标人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中标人应相应延长被修理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11.2如果招标人就中标人的设备质量问题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中标人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视为已被中标人接受。若中标人未能在招标人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招标人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招标人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招标人将从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1.3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期到货,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壹日,按合同总价的10‰计算,但是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20 %,如果中标人在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招标人有权就中标人违约而解除本合同,且中标人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1.4如中标人未按7.1条履行义务,从逾期之日起中标人每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支付给招标人作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20 %。如果中标人在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或者不能使设备通过最终验收,招标人有权就中标人违约而解除本合同,且中标人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返还招标人支付的设备款,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1.5招标人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每日按延付金额的 3 ‰向中标人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延付金额的 5 ‰。 11.6如中标人违反9.5条,则招标人有权视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作为中标人的违约金,并且中标人应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中标人不能及时到现场履行质量维修义务,每延迟一天应承担合同价款的1‰的违约金或者1000元/天,且不免除维修的责任。违约金在质保金中扣除。11.7如果中标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包括本合同及所有附件)应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2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2.1本合同订立后,中标人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招标人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要求中标人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2.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12.3.1中标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12.3.2按照本合同第11.3条或第11.4条的规定,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12.3.3中标人所提交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2.3.4中标人有其他违约行为。 12.4中标人分批交付设备的,中标人对其中一批设备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设备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招标人可以就该批设备解除合同。 12.5中标人不交付其中一批设备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设备的交付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招标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设备解除合同。 12.6招标人如果就其中一批设备解除合同,该批设备与其他各批设备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设备解除合同。 12.7因为中标人违约导致招标人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应赔偿招标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13 不可抗力 13.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履行本合同义务受阻,并且不可抗力的发生和后果无法阻止和不可避免,在受阻方有能力发出通知的前提下,受阻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通知对方,并在此后提供事件详细信息和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说明其不能履行或推迟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理由。 13.2各方应该通过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推迟全部或部分本合同的履行或免除对方全部或部分相关履行义务。 14 通讯 14.1通讯地址: 本合同下的任何通讯按照本合同双方提供的信息,以书信、传真、电子通讯方式或电话作出。 14.2生效 14.2.1书信。书信为送达时生效; 14.2.2传真。发送人取得成功传输的信息时生效; 14.2.3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于发送之时生效,前提是寄件者于该邮件发送后24小时内没有收到发送失败通知; 14.2.4电话。电话于打出时生效,以电话作出的任何通讯必须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确认,如果没有发送或者接收该确认不会使原有通讯失效。 14.3书面法律证据。根据本合同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任何订约方的任何通讯,将作为书面法律证据。 15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条款的效力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双方同意将本着诚信的态度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如果争议事项不能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同意采用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16 附件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合同标的之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6.1技术要求; 16.2合同设备一览表; 16.3中标人中标的设备投标书以及一切书面承诺; 16.4招标文件。 上述附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有冲突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7 其他规定 17.1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了双方就本合同所含交易而达成的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先前与该等交易有关的全部口头和书面合同。 17.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在任何时间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则其他条款不应受其影响。 17.3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放弃这些权利、权力和特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和特权并不排斥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权力和特权。 17.4监造,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派出代表对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质量监督,中标人有配合招标人监造的义务。 17.5因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不能向其分包商或外购材料设备供货商及时付款等原因造成了分包商或外购材料设备供货商对招标人发生了围堵上访、法律诉讼等不利的影响,中标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对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直接向分包商或其外购材料设备供货商直接付款,该笔款项将直接从中标人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18 签署事项 本合同一式伍份,招标人持 肆份,中标人持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招标人:(签章)中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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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设备清单及主要设备分项配置明细表 1.1设备清单
序号产品及部件名称规格型号及 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品牌
1
2
合计
1.2主要设备分项配置明细表
序号主要设备部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
附件二 技术要求 二 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本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所有联接件、紧固件必须联接可靠,不得松脱,活动联接必须转动灵活,无卡滞,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施工内容图纸范围以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若施工合同中有其它保修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 二.质量保修期: 质保期均自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起 6 个月,质保金于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起 6个月后支付。 三.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除人为损坏),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它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项目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工程结算款的百分之十(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无。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且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因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保修期延长的,返还质量保修金的期限同时顺延。 六、其它: 1、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工程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三 安全施工协议书 为使本项目所签署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 一、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划定专区妥善保管之外,使用人员按规定使用操作,并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提供给任何其他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需质量监督部门检查检验的需有对应的在规定期限的检验合格证)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责任承担及事故处理 1、承包人负责整个工程进场到施工竣工验收通过期间的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包括施工前准备工作、施工过程、各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及现场保卫的一切安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因发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要求承包人进行施工,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4、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四、其他约定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及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所需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工程实行分包的,承包人对分包人的施工安全负总责,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本协议作为施工工程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1、投标人须认真填写和提交本部分中的附件文件; 2、对附件文件中所要求的内容应给予明确的答复; 3、附件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其对一切问题的答复、所做的声明及出具的资格资质文件、资料等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 4、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内容予以保密,但不退还; 5、所有附件文件应以中文书写,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投标函 投标函 公司(招标人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们根据编号为 招标文件的要求,对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进行投标。由投标人 (全称)正式委托全权代表 (姓名、职务)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 (2)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3)我方已详细检查所有招标文件、附件以及所提供的参考文件等,因模糊和误解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负。 (4)投标文件在公开报价后90天内有效。如果我方在规定公开报价后的有效期内撤回递交投标文件,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我方同意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其他数据和资料。 (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招标人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9)与本报价有关的所有往来信函,应按下列地址进行: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投标人全称: 开户银行名称: 公章: 银行帐号: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行地址: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附: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正反面)
(此处粘贴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此处粘贴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名称)的 (工程名称)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公开报价、谈判、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正反面)
(此处粘贴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此处粘贴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委托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人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开户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应附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四: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总报价含税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税率:13% 不含税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
项目负责人
交货期及 安装期自接到中标通知起,20个日历日之内交货至供货地点,10个日历日完成设备安装,并满足生产使用条件,总工期30个日历日。(投标人可在满足上述总工期最短时间基础上竞报)。
质 保 期自最终验收报告签署之日(以签署日期最晚者为准)起 12个月。
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件
服务承诺
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完全认同
投标人现场 签字确认
注:本报价一览表除在报价文件中装订外,还要单独装订密封两份,以方便公开报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由投标人根据其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清单并报价
序 号部件名称规格型号单 位数 量生产厂商名称单价分项金额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合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施工的原材料、加工制作及其损耗、表面油漆涂料、运输、安装、管理费、验收、市场风险、应纳各项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2、本表中的总报价必须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 3、如上表中有关费用投标人免费提供,请注明"免费"字样。表格格式可根据需要进行扩展。 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 条款号招标文件 条款内容投标文件 条款号投标文件 条款内容说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建设单位联 系 人建设单位 联系方式
注:1、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近三年是指从开标当天向前推三年,精确到日。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1、2021年基本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其中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负债总额其中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2022年基本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其中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负债总额其中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2023年基本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其中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负债总额其中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应附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2023年)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九:服务承诺函 服务承诺函 项目名称: 公司:(招标人全称)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对中标合同产品的服务作如下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设备质量承诺函 质量承诺函 项目名称: 公司:(招标人全称)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为保证中标产品的质量特作如下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制造商
附件十二: 封面格式(参考) 封面格式(参考)
技术(商务)标书(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技术(商务)标书(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电子版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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