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乐山市市中区林地征占植被恢复造林作业设计及检查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1022021000017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闵先生0833-2192933
中标公司四川一家三农农业有限公司6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乐山市市中区林地征占植被恢复造林作业设计及检查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5111022021000017 | |||
二、项目名称 | |||
乐山市市中区林地征占植被恢复造林作业设计及检查验收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第1包:四川一家三农农业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北站东一路18号1幢5楼4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6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时间依次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乐山市市中区林地征占植被恢复造林作业设计及检查验收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为:(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林地征占植被恢复造林作业设计及检查验收项目。项目范围为采购人所负责区域内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且不超过75个林地征占植被恢复造林作业设计及检查验收项目。单个项目大小不计,统一执行一个服务价格。(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1、具体服务内容,(1)林地征占植被恢复造林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工作。(2)按照“着力提高森林质量”有关要求,根据《四川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 (川林函[2013]351号)、等相关规程,依照计划下达文件精神,结合乐山市市中区资源现状,编制完成乐山市市中区林地征占植被恢复造林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工作(含作业设计图、表、报告及检查验收图、表、报告等相关资料) 。2、服务要求,(1)外业调查:依据相关调查细则、技术规程对符合植被恢复的区域开展造林作业设计调查。调查时搜集相关资料,包括自然概况、近期森林经理调查、营造林总体规划、林业专项调查、地形图、林相图及社会经济等材料,同时需对拟造小班进行调绘,对造林工作进行规划设计。(2)内业设计:根据外业调查,在现场进行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室内计算、分析与整理,完成各项内容、技术措施的设计,编制设计说明书,绘制设计图,图、表、文要求需完整。作业设计内容应包括植被恢复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与分析,植被恢复所含种苗、林地清理、作业时间、补植、抚育管理等营造林作业设计(确定到小班) :用工量、改造费用概算:生物多样性与环境保护(确定到小班) :施工作业管理与保障措施等。作业设计表应包括:造林小班现状调查与改造设计表:造林改造小班作业设计一览表:造林改造投资概算表等作业设计表作业设计图:造林改造作业区森林资源现状图(林相) ,具体体现区划、林种、树种等资源现状:造林改造作业设计图,体现改造方式、采伐、营造林等方面的作业设计。图纸深度和完整性需满足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为:3年(2019年-2021年)。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黄孟琦,杨依,黄萍(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无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 ||
地址: | 乐山市白燕路14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808066528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春华路南段422号,工行三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项目咨询、质疑等其他事宜:闵先生 0833-2192933;联系电话:报名事宜咨询:徐女士 0833-240266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闵先生 | ||
电话: | 0833-2192933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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