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关于2023年园区道路交通信息动态管理系统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7:5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23年园区道路交通信息动态管理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QJC2023-Y-C-007-001
项目名称:2023年园区道路交通信息动态管理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针对园区道路信息动态管理系统,新增外场交通设施及交通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能力,以及三维数字孪生功能,并优化系统其他现有功能模块。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8个月(计划自2023年9月1日进场服务,实际进场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它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9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2、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开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特别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本采购文件中说明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两种方式发送给供应商信息的,只要有一种方式送达供应商即视为已通知供应商,因此请投标供应商同时关注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避免未及时响应。
已下载的电子营业执照可以正常登录交易系统使用的情况下,请勿在开评标期间重新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否则可能导致无法及时接收系统通知消息,因此产生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技术支持
①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
联系方式:0512-627271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512-66605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兴
电话:0512-6660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