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3212024000135
二、项目名称:荣县城区绿化提品增色购买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四川国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阳镇贵州路326-201号 | 1,418,000.00元 | 90.7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国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13030000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荣县城区绿化提品增色购买服务 | 荣县城区绿化提品增色购买服务项目全部范围 | 详见荣县城区绿化提品增色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详见荣县城区绿化提品增色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伍朝富(采购人代表)、邱明其、彭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3%收取,并采用成本加利润原则,收取本项目需求论证费用。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元计算;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43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第一中标(成交)人:四川国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阳镇贵州路326-20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袁礼 1824436034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旭阳镇园丁路59号
联系方式:18909005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阳镇荣州大道二段金碧城步行街94-4-1
联系方式:13408276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凯越
电话:13408276762
四川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