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农村疑似黑臭水体遥感监测及卫片分析项目购买社会服务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0592-518266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现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农村疑似黑臭水体遥感监测及卫片分析项目购买社会服务向社会机构公开询价,欢迎具备相关巡查能力的机构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农村疑似黑臭水体遥感监测及卫片分析项目
  二、项目整体情况
  1.项目实施内容
  对纳入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平台的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开展农村疑似黑臭水体遥感监测及卫片分析,形成厦门市农村疑似黑臭水体点位数据和清单,纳入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平台数据库,并配合该平台的数据维护单位完成数据清洗和导入。
  2.项目实施要求
  本项目包括:厦门市农村疑似黑臭水体卫星影像分析、卫星影像数据预处理、疑似黑臭水体提取、人工内业核查、数据坐标转换、疑似黑臭水体图斑汇总、成果对接导入、数据管维。
  三、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
  2.项目实施地点: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区域。
  四、服务费用、报价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拾万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即报价包含设备、材料、人力、审核、税费等费用在内完成整个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总和。
  2.项目报价单:

               采购项目报价单

  报价单位(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公告名称
 

  报价日期
 

  具体单价组成

  可附件报送

  投报总价

  ¥ 元(大写: )

  3.支付方式:按签订合同议定支付。
  五、资格要求(需提供相应材料)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六、递交时间及中标原则
  请有意向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书面报价文件及相关响应文件等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并于2023年4月19日17:00前,将密封签章的报价相应材料以直接送达方式或邮寄、速递方式递交至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水与生态处(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4楼408室)。
  以有效报价总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七、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2-518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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