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江宁区东方龙湖湾南湖苑小区监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77.8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7.87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飞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舒178266782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5
公告正文

南京市江宁区东方龙湖湾南湖苑小区监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江宁区东方龙湖湾南湖苑小区监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177.879197万元, 招标人为五矿物业服务(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市江宁区东方龙湖湾南湖苑小区监控改造 注: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
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江宁区东方龙湖湾南湖苑小区监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江宁区东方龙湖湾南湖苑小区监控改造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B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小区监控改造工程类似施工业绩。(时间、服务内容以签
订的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原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
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
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4-19 09:00到2023-04-25 17:00
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标段,支付宝账号17826678297,售后不退。(支付宝转
账时,需备注报名的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邮件方式。1、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二项资料(打包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87324084@qq.com):授权委托书
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成一份PDF版本文件);②投标人联系方式(报名项目名
称、单位全称,联系人,邮箱及联系电话)word版;2、所有资料经代理机构收到并确认无误后发放招标
文件。3、若没有按照要求递交资料或转账时没有备注将会视为报名不成功。 4.3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4.4 招标文件费用:500
元/本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5-15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密封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5-15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方·龙湖湾西湖苑物业服务中心会议室
七、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小区公示栏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小
区公示栏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清单的范围、数
量及不可竞争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3、本工程不组织集体踏勘。投标人需自行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勘察前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
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以充分了解工地及周边位置、环境、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
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承包人如因此忽视或误解场地及周围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申请
招标人一律不予认可。一旦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
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招标人一概不予采纳。
7.4、施工现场三通(水、电、临时施工便道)、通讯、交通、食宿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
用,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在投标总价中予以考虑。
7.5、投标人装备险和投标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
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设备和材料在采购、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保险由投标人报价
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总价及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
7.6、投标人应将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价格风险、机械费用等风险考虑到报价内。除招标文件或
施工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上述风险费用今后不做调整。
7.7、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由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
关费用。承包人还需考虑工程现场的二次搬运及场内场料的人工水平垂直运输等,其费用应考虑在投标
报价中,今后不予调整。
7.8、投标人应认真做好与地方关系的协调工作,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由于施工及各种原因造成
的地方矛盾和阻工问题等,在造成地方矛盾问题后,由投标人负责协调并采取相应措施,此部分协调费
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投标人因此采取的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
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如因投标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损
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承担。
7.9、本标段投标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严禁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在
投标书中声明以哪一个为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出假设中标后的优惠条件。
7.10、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占道、治安、消防、施工噪音和人口管理、
渣土运输等相关手续和对临近居民及行人的影响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投标人原因造
成的罚款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施工期间发生的该类一切费用,招标人一
律不予补偿。
7.11、本项目资金来源:维修资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五矿物业服务(南京)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五矿物业服务(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龙眠大道588号东方龙湖湾
联 系 人: 徐飞
电 话: 18551688803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竹山路88号竹山大厦三楼
联 系 人: 刘舒
电 话: 17826678297
电 子 邮 件: 7873248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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