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永宁路新能源综合服务站项目室外电气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永宁路新能源综合服务站项目室外电气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招标编号:CFJG-2023011-014),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3.1条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现更改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7条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现更改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6.1条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现更改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
4、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第1.2条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现更改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作为最终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招标人:荆州市城发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现针对永宁路新能源综合服务站项目室外电气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招标编号:CFJG-2023011-014),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3.1条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现更改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7条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现更改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6.1条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现更改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
4、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第1.2条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现更改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作为最终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招标人:荆州市城发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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