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椒江区城市停车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之公安视频一体化建设工程(章安、前所、海门区块部分)招标公告[A3310011060003483001001]
金额
3601.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椒江区城市停车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之公安视频一体化建设工程(章安、前所、海门区块部分)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台州市椒江新府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址: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 | ||
招标内容、范围: |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前端部分:原天网工程改建、前端感知新建、视频图像存储、其他等内容;后端部分:网络升级、网络安全、公安网超融合、云桌面后端系统、全息感知运维平台、城市开放平台及浙警智治椒江平台(硬件部分)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招标规模: | 本项目包括前端部分:原天网工程改建、前端感知新建、视频图像存储、其他等内容;后端部分:网络升级、网络安全、公安网超融合、云桌面后端系统、全息感知运维平台、城市开放平台及浙警智治椒江平台(硬件部分)等内容。 | 标段(包)划分: | 标段一 |
标段(包)名称: | 椒江区城市停车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之公安视频一体化建设工程(章安、前所、海门区块部分) | 标段(包)编号: | A3310011060003483001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36,011,076.00元 | 资金来源: | 其它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本项目涉及椒江辖区内基础运营商光纤链路资源,投标人需满足下列1或2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若投标人为省级分公司或地市级分公司必须同时具有:①、总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②、相关授权证明材料。 许可证和授权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台州市基础运营商对本项目的网元租赁协议(格式见附件十),租赁协议须含有租赁时限、租费、提供服务内容、所有涉及点位的全线路光缆路由拓扑图及相关资料;②、台州市基础营运商市级机房及通讯光缆、通讯管道授权协议书(格式见附件十一)。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租赁协议、授权协议均须在有效期内。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0-31至2023-11-23,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1-23,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行政监督机构: |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电话: | 0576-88686867 |
信息来源: |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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