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队办公楼网络及电话线路整修工程(项目编号:2024—JHCMZD—G3002TJBHJ-2024Z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cmzd—g3002tjbhj-2024z011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22-6630972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3
公告正文
某部队办公楼网络及电话线路整修工程(项目编号:2024—JHCMZD—G3002 TJBHJ-2024Z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0日 发布来源:某单位
项目概况
某部队办公楼网络及电话线路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滨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HCMZD—G3002 TJBHJ-2024Z011
项目名称:某部队办公楼网络及电话线路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4.925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项目实施办公楼网络及电话线路整修项目,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质保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参照军队有关规定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或“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供应商参加;(供应商需提供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部配备包括:正项目经理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上月/本月社保缴费);
(二)供应商应为非外资(非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港澳台)控股企业,须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n/index.html)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报告生成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并加盖公章,另出具承诺书原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军队有关的保密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保密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络获取。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发送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获取“供应商登记表”。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hjzbb@126.com;联系电话:022-66309725。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否则可能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305号天津市经济联合中心大厦2003开标室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305号天津市经济联合中心大厦2003开标室1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单位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
联系方式:连工 022-84679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星街20号实验基地办公楼A座A-2-3室
联系方式:张工 022-66309725
邮箱:bhjzbb@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2-6630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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