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监管中心大屏建设等工程类项目结算审核业务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项目情况:工程结算审核购买服务
三、项目规模及服务内容
(一)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智能预警系统”项目结算审核并编制结算审核报告。
项目送审总金额:¥100万元。
(二)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监管中心大屏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并编制结算审核报告。
项目送审总金额:¥105万元。
(三)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改造提升行人过街信号灯或安全岛42个”项目结算审核并编制结算审核报告。
项目送审总金额:¥1251万元。
(四)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数据铁笼二期”项目结算审核并编制结算审核报告。
项目送审总金额:¥614万元。
工期要求:中标供应商要在合同签订后30日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结算审核报告的编制并通过采购人审核,提交成果书面报告及电子文件。
四、报价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报价以国家现行规定为基础,结合市场自主报价,报价中必须包括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报价均须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预算限价¥7.9万元。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的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四)三年来有5个以上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业绩(不限规模,不限地区)。
(五)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为上述结算项目提供过工程造价编制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报价需提供的材料及顺序
(一)报价函。
(二)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提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五)提供2024年度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税收和社会保障缴纳记录。
(六)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证据截图。
(七)业绩要求提供三年来不少于5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要求提供资料印证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业绩。
(八)提供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注册年限为准)。
(九)提供企业须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信息或承诺函。
(十)提供材料真实声明函。
(十一)提供一份电子版报名材料(含2至10项所需材料),电子版资料请发指定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纸质版资料提供1至4项装档密封。
七、其他事项
(一)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
(二)提交报价书地点: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五楼后勤装备处。
(三)提交方式:线下报名。
(四)提交要求:提交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含电子版报名文件)。
八、评选办法
(一)由采购人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核,资格条件符合报价要求后,以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恶意报价无效。
(二)确定的中标单位将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所有提供报价的供应商,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警官,18985557806;
邮箱:354728430@qq.com。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附件:报价函
二、项目情况:工程结算审核购买服务
三、项目规模及服务内容
(一)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智能预警系统”项目结算审核并编制结算审核报告。
项目送审总金额:¥100万元。
(二)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监管中心大屏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并编制结算审核报告。
项目送审总金额:¥105万元。
(三)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改造提升行人过街信号灯或安全岛42个”项目结算审核并编制结算审核报告。
项目送审总金额:¥1251万元。
(四)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数据铁笼二期”项目结算审核并编制结算审核报告。
项目送审总金额:¥614万元。
工期要求:中标供应商要在合同签订后30日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结算审核报告的编制并通过采购人审核,提交成果书面报告及电子文件。
四、报价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报价以国家现行规定为基础,结合市场自主报价,报价中必须包括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报价均须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预算限价¥7.9万元。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的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四)三年来有5个以上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业绩(不限规模,不限地区)。
(五)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为上述结算项目提供过工程造价编制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报价需提供的材料及顺序
(一)报价函。
(二)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提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五)提供2024年度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税收和社会保障缴纳记录。
(六)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证据截图。
(七)业绩要求提供三年来不少于5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要求提供资料印证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业绩。
(八)提供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注册年限为准)。
(九)提供企业须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信息或承诺函。
(十)提供材料真实声明函。
(十一)提供一份电子版报名材料(含2至10项所需材料),电子版资料请发指定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纸质版资料提供1至4项装档密封。
七、其他事项
(一)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
(二)提交报价书地点: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五楼后勤装备处。
(三)提交方式:线下报名。
(四)提交要求:提交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含电子版报名文件)。
八、评选办法
(一)由采购人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核,资格条件符合报价要求后,以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恶意报价无效。
(二)确定的中标单位将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所有提供报价的供应商,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警官,18985557806;
邮箱:354728430@qq.com。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附件: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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