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4-2027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概况与内容:全省10个地市(州)分公司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不划分标段,估处置数量如下:
分公司 |
预估重量(吨) |
预估总瓦时数 (WH) |
广元 |
468.75 |
17296875 |
南充 |
464.06 |
17123906.25 |
广安 |
389.06 |
14356406.25 |
资阳 |
379.69 |
14010468.75 |
乐山 |
375 |
13837500 |
达州 |
356.25 |
13145625 |
攀枝花 |
253.13 |
9340312.5 |
阿坝 |
220.31 |
8129531.25 |
凉山 |
220.31 |
8129531.25 |
巴中 |
187.5 |
6918750 |
上述预估处置数量仅供参考, 预估数量不作为后期成交后承诺交付的数量。最终实际交付的数量以各地市分公司实际的规模、订单以及现场实物清点为准。
后期成交后所有型号的电池均按照 Wh(瓦时)交付,计算规则如下:1Wh=1V*1Ah。比如 300 只 2V.Ah 型号的电池,Wh(瓦时)计算为 300*2 =600Wh;300 只 6V.Ah 型号的电池,Wh(瓦时)计算为 300*6=1800Wh。其他型号的均按照此规则计算。
1.2交货地点:四川省。
1.3合同类型:框架+订单。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1.5本次标的物在出售人指定的站址,标的物清单仅供申请人报名时参考。标的物以基站站点的实物为准, 出售人声明不能保证标的物的真伪或品质, 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仅供申请人参考,出售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申请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申请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对自己参与本项目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6本次资格预审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全省10个地市(州)分公司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的竞价,出售人后续会邀请入围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项目的竞价。
1.7竞价底价:竞价底价(不含税):0.21元/WH,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后续竞价,竞价低于竞价底价的,其竞价将被否决。
2.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应答将被否决,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2.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出售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资质证书:申请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HW31中900-052-31。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四川省外回收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非四川省):申请人应具备自有处理能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有“利用”或“处置”或“综合经营”,HW31(900-052-31)核定经营规模不小于1万吨/年。
四川省内回收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四川省):申请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须具备“收集、贮存”或“利用”或“处置”或“综合经营”,HW31(900-052-31)核定经营规模不小于5千吨/年。
2.3贮存库:申请人须在四川省内具备至少1个合格的报废铅酸电池贮存库(自有或租赁)且单个库房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贮存库应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
注:须提供贮存库自有或租赁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库房面积),以及该贮存库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证明材料(如环保部门网站公示截图、环保备案等证明材料)。
2.4电池回收要求:在满足“贮存库”基础上,申请人在本次采购涉及地市若无符合环保要求的报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自有或租赁),须承诺到出售人指定的地点回收报废铅酸蓄电池。
注:须提供盖单位公章承诺函。
2.5回收安全:申请人应保障回收的安全性,并承诺自回收(即接收电池后)开始经手电池时,承担后续所有安全责任(如搬挪电池过程中引起的燃烧、 爆炸等安全事故, 运输等、 贮存过程中的泄露、 污染等安全事故等)。须提供盖单位公章承诺函。
2.6运输资质: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应提供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负责报废铅酸电池的运输(应提供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如申请人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第三方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申请人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合同的有效期不能覆盖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申请人应承诺及时办理危险品运输资质延期手续或续签运输委托合同或更换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确保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运输方危险品运输资质有效。
2.7 不接受联合体集中资格预审申请。审查资格预审申请函。
2.8业绩要求:申请人在2021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环保部门同意转移危险废物的相关文件或转移联单时间为准)须至少具备1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报废铅酸电池回收成功转移案例。
四川省外回收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非四川省):申请人应具备跨省成功转移案例。应提供省级环保部门同意转移危险废物的相关文件扫描件或环保部门网站查询截图或转移联单扫描件,及至少一份对应的合同【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四川省内回收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四川省):申请人应具备四川省内成功转移案例。应提供环保部门网上查询截图或转移联单扫描件,及至少一份对应的合同【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2.9跨省批复:四川省外回收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非四川省):申请人应承诺代为办理环保部门同意跨省转移的批复文件,且于签订框架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须提供盖单位公章承诺函。
2.10控股关系: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申请。
(2)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申请。
(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申请。
2.11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电池回收】“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不同申请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申请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提供承诺函,申请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出售人及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2.12其他: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资格预审方法
3.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3.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竞价。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具体如下: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申请人注册及CA办理”。
4.2.2完成注册后,申请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不分标段,系统上须每个标段单独操作获取文件。申请人在电子平台上获取完成任意一个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后,在后续标段获取时无须再次交费(点击交费后系统会自动识别交费状态),但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按需获取其余标段资格预审文件,未在系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标段后续将无法参与资格预审应答),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事宜: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
5.2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申请文件递交。
5.3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电子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申请文件。
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申请文件上传异常时,申请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申请人撤销申请文件。
(4) 因申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申请文件。
(5)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6.申请人注册及CA办理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申请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申请文件编制和应答,申请人请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出售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19号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人:邓利/彭义淋/何倩文/张超瑞/罗海强/罗嘉/魏晓东/张鹏程/李哲 |
电话:028-87381805 |
电话:1520814327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dengli0603.zgtj@chinaccs.cn |
异议接收邮箱:dengli0603.zgtj@chinaccs.cn
出售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