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丰路大修工程施工监理
补充公告(01号)
龙丰路大修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编号:JG2023-4781),于2023年8月2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1、修改招标公告的3.2的第二段:
原文:如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
现文:如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7.6.1:
原文:√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支票形式。
现文:√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支票或保险或担保等形式。
3、修改招标文件的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原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现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4、修改招标文件的5.3 开标异议:
原文: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现文:5.3 开标异议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 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5、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2的第二段:
原文: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现文: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3名,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6、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1)企业类似业绩:
原文: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项目,每项得2分,该项累计不超过8分。(附中标通知书、监理委托合同协议以及竣工验收资料,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现文: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项目,每项得2分,该项累计不超过8分。(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监理委托合同协议以及竣工验收资料,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7、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1)企业技术管理能力:
原文:企业自2018年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得6分,无则不得分。注:科学技术奖以省政府或科技部或工程协会或行业协会颁发或登记的证书为准。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现文:企业自2018年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得6分,无则不得分。注:科学技术奖以国务院或省政府或科技部或工程协会或行业协会颁发或登记的证书为准。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8、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2):
原文: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5分) | 投资控制目标、方法与措施 (5分) | (1)目标明确:0.8≤得分≤1;目标基本明确:0.6≤得分<0.8;目标不明确:0≤得分<0.6。 (2)方法合理可行:1.5≤得分≤2;方法基本合理可行:1.2≤得分<1.5;不可行:0≤得分<1.2。 (3)措施具体、针对性强:1.5≤得分≤2;有针对性但不具体:1.2≤得分<1.5;针对性不强和措施不具体:0≤得分<1.2。 |
进度控制目标、方法与措施 (5分) | (1)目标明确:0.8≤得分≤1;目标基本明确:0.6≤得分<0.8;目标不明确:0≤得分<0.6。 (2)方法合理可行:1.5≤得分≤2;方法基本合理可行:1.2≤得分<1.5;不可行:0≤得分<1.2。 (3)措施具体、针对性强:1.5≤得分≤2;有针对性但不具体:1.2≤得分<1.5;针对性不强和措施不具体:0≤得分<1.2。 | ||
质量控制目标、方法与措施 (5分) | (1)目标明确:0.8≤得分≤1;目标基本明确:0.6≤得分<0.8;目标不明确:0≤得分<0.6。 (2)方法合理可行:1.5≤得分≤2;方法基本合理可行:1.2≤得分<1.5;不可行:0≤得分<1.2。 (3)措施具体、针对性强:1.5≤得分≤2;有针对性但不具体:1.2≤得分<1.5;针对性不强和措施不具体:0≤得分<1.2。 |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2分) | 合同管理得方法合理,有监控发生合同纠纷的具体措施、信息管理措施有效具体:1.5≤得分≤2;方法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具体:1≤得分<1.5;无具体措施:0≤得分<1。 | ||
组织协调(2分) | 协调方法清晰合理、有具体措施:1.5≤得分≤2;基本可行:1≤得分<1.5;方法不清晰或无具体措施:0≤得分<1。 |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3分) | (1)目标明确:0.8≤得分≤1;目标基本明确:0.6≤得分<0.8;目标不明确:得分0≤得分<0.6。 (2) 方法合理可行:0.8≤得分≤1;方法基本合理可行:0.6≤得分<0.8;不可行:得分0≤得分<0.6。 (3) 措施具体、针对性强:0.8≤得分≤1;基本有针对性但不具体:0.6≤得分<0.8;针对性不强和措施不具体:得分0≤得分<0.6。 | ||
对项目特点关键点的理解及监理对策 (3分) | 针对性强、措施具体:2≤得分≤3;针对性较强、措施较具体:1≤得分<2;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具体:0≤得分<1。 | ||
有关设备、交通工具(2分) | 完全满足项目监理工作要求: 1≤得分≤2;基本满足项目监理工作要求: 0.6≤得分<1;不能满足项目监理工作要求: 0≤得分<0.6。 | ||
合理化建议 (3分) | ①合理、可行及有具体措施的得:1.5≤得分≤3;②合理可行但措施不具体:1.2≤得分<1.5;③不合理、不可行:0≤得分<1.2。 | ||
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 (2分) |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 1.5≤得分≤2;管理方法合理、措施一般: 1.2≤得分<1.5;管理方法和措施不具体:得分0≤得分<1.2。 | ||
项目熟悉程度 (3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的认知和了解项目和勘察情况的见解横向比较:优2≤得分≤3;良1≤得分<2;差0≤得分<1。 |
现文: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5分) | 投资控制 (5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优得3.5-5分;良得2-3.4分;一般得1-1.9分;无措施不得分。 |
进度控制 (5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优得3.5-5分;良得2-3.4分;一般得1-1.9分;无措施不得分。 | ||
质量控制 (5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优得3.5-5分;良得2-3.4分;一般得1-1.9分;无措施不得分。 |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2分) |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1-2分,不具体得0.1-0.9分;无措施不得分。 | ||
组织协调(2分) | 协调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1.5-2分,基本可行得1-1.4分;不得力不得分。 |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3分) | 管理措施优得2.5-3分;良得2-2.4分;中得1-1.9分;差得0.1-0.9分;无措施不得分。 | ||
重点难点监控措施(3分) | 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优得2.5-3分;良得2-2.4分;中得1-1.9分;差得0.1-0.9分;无措施不得分。 | ||
监理工作程序(2分) | 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满足要求得1-2分;基本满足要求得0.1-0.9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 (3分) | 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建议,优得2.5-3分;良得2-2.4分;中得1-1.9分;差得0.1-0.9分;无建议不得分。 | ||
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 (2分) |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得1.5-2分;管理方法一般、措施不具体得1-1.4分;无管理的方法和措施不得分。 | ||
项目熟悉程度 (3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的认知和了解项目和勘察情况的见解横向比较:优得2.5-3分;良得2-2.4分;中得1-1.9分;差得0.1-0.9分。 |
9、修改监理合同文件的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的第3点的第一段:
原文: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或支票形式。履约担保的额度为中标价款(人民币)的10%。
现文: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或支票或保险或担保等形式。履约担保的额度为中标价款(人民币)的10%。
10、本项目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需进行延期,具体的招投标活动 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 “建设工程”→ “项目查询 (日 程安排、答疑纪要)” 公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11、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及澄清(01号)等资料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