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市林业局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7/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7】-政采-公开-1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呼和浩特市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17/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17/07/05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市林业局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委托,采用
,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无
采购文件编号:呼公交易【2017】-政采-公开-12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 | 1 | 详情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jy.com.cn)相应公告页面 | 1147842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申请主体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组织;
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2014、2015、2016年度经营无亏损,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整;
3.业绩要求
境内、外至少实施过一个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的生态建设或园林绿化基础设施PPP 项目(BOT、ROT、TOT、BOO、DBFO 等);
4.资质要求
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或生态修复等内容;
5.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6.其他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6.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6.4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在项目公司出资占股,且所有成员均应满足第1、5、6项要求,联合体中至少一方满足上述第2、3和4项要求。
6.5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资格预审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资格预审均无效;
6.6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其他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等内容。
7.详情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ggzyjy.com.cn)相应公告页面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组织;
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2014、2015、2016年度经营无亏损,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整;
3.业绩要求
境内、外至少实施过一个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的生态建设或园林绿化基础设施PPP 项目(BOT、ROT、TOT、BOO、DBFO 等);
4.资质要求
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或生态修复等内容;
5.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6.其他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6.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6.4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在项目公司出资占股,且所有成员均应满足第1、5、6项要求,联合体中至少一方满足上述第2、3和4项要求。
6.5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资格预审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资格预审均无效;
6.6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其他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等内容。
7.详情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ggzyjy.com.cn)相应公告页面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6月08日至2017年07月0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jy.com.cn)相应公告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5、申请人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2017年7月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下午及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6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三照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申请,各成员单位亦同时提供);
(2)委托代表出具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提供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联合体申请人需提交应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
6、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申请人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交纳本项目保证金500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应按资审文件(公告)的要求,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凭银行存款进账回单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缴、退费窗口换取收据,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后视为缴费成功,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471-4660127
7、申请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份正本,4份副本,无论入选与否,申请文件不予退还。申请文件必须在2017年7月5日9:30分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2017年7月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下午及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6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三照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申请,各成员单位亦同时提供);
(2)委托代表出具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提供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联合体申请人需提交应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
6、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申请人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交纳本项目保证金500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应按资审文件(公告)的要求,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凭银行存款进账回单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缴、退费窗口换取收据,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后视为缴费成功,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471-4660127
7、申请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份正本,4份副本,无论入选与否,申请文件不予退还。申请文件必须在2017年7月5日9:30分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05日 上午9:30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1 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05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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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城区丁香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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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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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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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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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宁海、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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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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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71-4669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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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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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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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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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原哲里木路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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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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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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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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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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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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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71- 6235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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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06月14日
2017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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