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中央(中心)监护工作站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9.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5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工33000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了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中央(中心)监护工作站项目询价采购工作,我院决定对以上项目进行询价,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中央(中心)监护工作站项目
三、询价内容:具体详见询价需求表
四、最高限价:9.85万元
五、报价要求:
1.所有供应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清单提供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报价方需承担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无论采购价格确定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分担任何费用。
2.供应商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并密封后,在2023年11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医学装备管理科办公室,所有文件需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
3.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不得参与此项采购项目。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或快递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报价文件材料内容:
按《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中央(中心)监护工作站项目文件》文件要求。
注意:所有报价文件内容按上面文件要求的顺序装订整齐,装入档案袋,封密,并在密封带四周盖章,档案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供货要求
1.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供货,并按指定位置要求完成安装和调试及投入正常使用
2.供货地点: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八、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报价文件、资质审核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报价单位为拟中标单位。此次采购将根据需要确定中央(中心)监护工作站采购价格及合格供应商,一旦采购价格确定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我院从询价供应商处采购。对恶意报价或确定采购价格后不能提供相应货物的单位,医院将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我院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3300065  
       附件: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购中央(中心)监护工作站项目文件.doc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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