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屏南县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溪角洋片区、漈头片区、溪坪片区工程(土建部分)招标公告
金额
966.2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6.23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健华138603040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0593-20736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南县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溪角洋片区、漈头片区、溪坪片区工程(土建部分)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屏南县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屏发改审批[2022]5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屏南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屏南县城区雨污管网分流及改造以及市政雨污干管修复及改造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污水工程、管道修复、道路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7)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市政公用工程中城市排水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项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662378元(其中暂列金额:46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甲供材料费:0 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8万元整,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长汾社区梨园路1号中心城市广场2幢14层,邮编:352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60304007,传真:/
联系人:高健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073661、18859305430,传真:
联系人: 孙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古峰镇中心片区2#楼11层
联系电话:0593-33092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层
联系电话:0593-8966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南县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溪角洋片区、漈头片区、溪坪片区工程(土建部分)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屏南县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屏发改审批[2022]5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屏南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屏南县城区雨污管网分流及改造以及市政雨污干管修复及改造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污水工程、管道修复、道路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7)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市政公用工程中城市排水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项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662378元(其中暂列金额:46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甲供材料费:0 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8万元整,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长汾社区梨园路1号中心城市广场2幢14层,邮编:352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60304007,传真:/
联系人:高健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073661、18859305430,传真:
联系人: 孙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古峰镇中心片区2#楼11层
联系电话:0593-33092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层
联系电话:0593-896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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