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4-1832-002]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地上部分(大元路、新联路、新北路、金融大道)及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检测招标公告
金额
930.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30.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3
公告正文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地上部分(大元路、新联路、新北路、金融大道)及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检测招标公告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地上部分(大元路、新联路、新北路、金融大道)及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检测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地上部分(大元路、新联路、新北路、金融大道)及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桩基完整性检测、工程材料检测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南沙区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区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及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位于横沥岛尖。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包括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北段及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南段,两个子项目。北段位于大元路,包括市政道路长约1.29公里,地下环路长约1.43公里,公共地下空间二期面积约4.9万平方米;南段位于新联路、新北路、金融大道,包括市政道路长约2.9公里,地下环路长约2.58公里,公共地下空间二期面积约2.2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含市政管线)、建筑、交通、桥梁、绿化及其它附属等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地上部分,不包含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 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包括两个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北段及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南段,两个子项目。北段包括综合管廊长约1.45公里,建设范围包括大元路、新联路、新北路;南段包括综合管廊长约2.641公里,建设范围包括金融大道、新联路、新北路。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处理、土石方和基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以及管廊附属的供电、照明、消防、通风、给排水、监控系统等。 (具体项目以控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
招标内容 | 标段二: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地上部分(大元路、新联路、新北路、金融大道)及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桩基完整性检测、工程材料检测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 (1)桩基完整性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混凝土灌注桩等,采用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声波透射法、钻芯法、低应变法。桩基完整性检测需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检测内容、数量满足验收部门要求。 (2)按图纸、规范、工程评优要求须进行的工程材料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工程、建筑工程、人防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绿化喷灌工程以及管廊附属的供电、照明、消防、通风、给排水、监控系统等,工程材料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按图纸、规范、工程评优要求须进行的实体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工程、建筑工程、人防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绿化喷灌工程以及管廊附属的供电、照明、消防、通风、给排水、监控系统等。实体检测需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检测内容、数量满足验收部门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850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930.2592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工程)。(适用于标段一)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适用于标段二)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适用于标段一) 3.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适用于标段二)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2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3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3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3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徐工 | 联系电话 | 020-39006886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F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任工 | 联系电话 | 13560146365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20-3900688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