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产业园项目(一期)造价监控
发布时间:2023-08-07 19: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产业园项目(一期)造价监控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正隆招字[2023]001号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产业园项目(一期)造价监控服务已批准招标,现对该项目造价监控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产业园项目(一期)造价监控
(2)招标人:赣州中恒泉岗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城西大道、枫林大道与车都大道的合围地块。
(4)资金来源:专项债+企业自筹+银行借款。
(5)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84153.69㎡,主要新建电极、装配车间,化成车间,模组车间,行政办公楼,配套用房,食堂,倒班宿舍,研发总部大楼,中试车间,测试中心等,以及园区道路、给排水、消防、供电、绿化、环保、管网等配套工程,总投资约65000万元,工程费用约60406.12万元,造价监控费约151万元,造价监控费率为2.5‰。
(6)招标范围:承担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产业园项目(一期)的造价监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造价监控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及行业的工程造价咨询的标准、规范和规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全范围造价咨询监控;包括清单核查、工程变更及签证的审核;工程洽商、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处理;变更方案、工程造价变化项目的造价测算;进行有关造价指标分析及优化建议;工程进度款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核对、出具结算报告;造价成本分析;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服务;配合完成相关审核审计及其他有关工作,直至财政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于本项目监理、施工单位、预算编制单位、预算审核单位之外的第三方机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本项目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连续最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彩色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如项目负责人已退休,须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的退休证及返聘劳动合同扫描件,但年龄不得超过65岁,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个2018年8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含在监)单项施工合同造价4.8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监控(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
7、拟派项目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人至少具有6个(含)以上的算量、套价软件(不分钢筋、土建安装、市政等类别),具有算量或套价即可,6个(含)以上的算量、套价软件是指软件锁数量。
9、但凡实行电子证书的地区[其中江西省内的电子证书以《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254 号)附件“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电子证照清单”中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派管理人员电子证书和电子证书查询网址及查询页面截图,视同为证书原件。
10、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 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3年08月07日至2023年08月25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8日上午9:30。地址: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经开区工作站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门西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
五、其他
1、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2、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资格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邮箱gchjsc@163.com。
4、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造价的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的项目分类选择了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模块,具体操作流程请咨询新点客服:400-998-0000,新点人员:座机0791-88307689,手机:18179120230,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模块及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到这部分时间。
5、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10/aca46dd6764646dfad4aab3a8b4a3ad9.shtml。
6、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
招标单位:赣州中恒泉岗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地长
联系人:刘勇芳 联系电话:0797-86822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正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琳
联系人:邓玉婷、黄倩 联系电话:1837043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