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宏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210.3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05-04f-2024-d-e19659
预算金额210.32万元
招标公司江门公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鹏131722738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竞争性磋商项目为广东宏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7-05-04F-2024-D-E19659),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江门公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磋商,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建设内容:江门公用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规划建设广东宏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拟建在广东宏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一至厂房三的水泥屋面,建设面积约为5480平方米,装机容量约为635.895kWp。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所发电力由广东宏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电消纳。
1.2本项目总投资210.32万元,其中本次项目控制价为205.33万元。
1.3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80个日历天。
1.4建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礼乐东荣路 16号。
1.5采购范围:
(1)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供应商需负责项目采购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即使在采购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部门批复为准。
(2)本项目总承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容量约为635.895kWp,供应商应按采购装机容量进行报价,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以供电部门批复的实际建设容量为结算依据,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1.6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的功能需求、投资控制需求。(2)施工质量标准: 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7本次采购内容:
(1)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系统报告、规划设计、方案评审、施工图设计、变更修改设计、施工配合、现场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协助第三方审查、协助报批报建、设计总体管理等,配合采购人施工图设计提供咨询服务,出具最终定案的施工图纸等工作。
(2)施工部分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工作内容: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审定的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或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供应商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执行。
(3)供应商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4年5月-2024年7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2.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响应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4)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2个(含2个)。
2.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2.4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响应文件中签字确认。
2.5供应商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获取文件
3.1请供应商于2024年08月28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0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报名、购买与下载。
3.2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3.3登记、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完成登记,如联合体投标的,须上传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模板详见磋商公告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并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方可支付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4疑问反馈:
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3.5磋商文件费用:
3.5.1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3.5.2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3.6已成功下载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应答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如放弃参与应答且不及时告知的单位,采购人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与采购人后续项目。
4.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次磋商会议将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进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4.1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30分,在此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再接受。
4.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9-810室。
4.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4本项目磋商将于上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进行,欢迎各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磋商会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磋商公告只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5.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3 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门公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192号二层14-20 A-E轴(一址多照)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项目联系人:张鹏、沈银玲、陈嘉芙
联系电话:13172273898
电子邮件:chenjiafu1.gcmc.gd@chinaccs.cn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3767241965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采购人:江门公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7日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docx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建设内容:江门公用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规划建设广东宏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拟建在广东宏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一至厂房三的水泥屋面,建设面积约为5480平方米,装机容量约为635.895kWp。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所发电力由广东宏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电消纳。
1.2本项目总投资210.32万元,其中本次项目控制价为205.33万元。
1.3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80个日历天。
1.4建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礼乐东荣路 16号。
1.5采购范围:
(1)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供应商需负责项目采购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即使在采购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部门批复为准。
(2)本项目总承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容量约为635.895kWp,供应商应按采购装机容量进行报价,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以供电部门批复的实际建设容量为结算依据,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1.6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的功能需求、投资控制需求。(2)施工质量标准: 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7本次采购内容:
(1)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系统报告、规划设计、方案评审、施工图设计、变更修改设计、施工配合、现场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协助第三方审查、协助报批报建、设计总体管理等,配合采购人施工图设计提供咨询服务,出具最终定案的施工图纸等工作。
(2)施工部分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工作内容: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审定的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或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供应商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执行。
(3)供应商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4年5月-2024年7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2.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响应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4)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2个(含2个)。
2.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2.4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响应文件中签字确认。
2.5供应商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获取文件
3.1请供应商于2024年08月28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0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报名、购买与下载。
3.2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3.3登记、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完成登记,如联合体投标的,须上传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模板详见磋商公告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并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方可支付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4疑问反馈:
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3.5磋商文件费用:
3.5.1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3.5.2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3.6已成功下载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应答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如放弃参与应答且不及时告知的单位,采购人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与采购人后续项目。
4.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次磋商会议将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进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4.1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30分,在此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再接受。
4.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9-810室。
4.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4本项目磋商将于上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进行,欢迎各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磋商会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磋商公告只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5.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3 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门公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192号二层14-20 A-E轴(一址多照)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项目联系人:张鹏、沈银玲、陈嘉芙
联系电话:13172273898
电子邮件:chenjiafu1.gcmc.gd@chinaccs.cn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3767241965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采购人:江门公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7日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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